多地宣布修改计生条例延长生育假期 用人单位不予执行怎么办

  • 来源:中国商报网
  • 时间:2021-11-29 15:31:00

北京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延长至60天的消息引发外界的强烈关注。实际上,最近全国多地宣布修改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但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仍有不少网友担心用人单位不予执行。

11月2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即刻施行。修改后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北京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生育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

据了解,最近全国多地宣布修改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期。其中,浙江省给予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更长的产假待遇: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生育二孩和三孩延长产假90天。

不过,面对更多的生育休假福利,网友在支持之余也有些忧虑。有网友担心,即使有了官方规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执行怎么办?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为避免这些福利休假成为一纸空文,各地的生育政策中均对男女双方休假期间的应享权益予以明确。

以北京市为例,要求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皓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如遇用人单位不允休假、休假期间扣罚工资或解雇有休假需求的员工的情况时,劳动者一般可通过三种方式维权。“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反应问题,由工会出面调解协商解决。其次,可以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由劳动监察部门纠正单位违法行为,帮助劳动者维权。第三,还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周皓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同时给予夫妻对生育假期的分配调整权。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明确,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

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对此表示,北京市赋予夫妻双方更多选择性是十分有益的探索,能够看出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不同夫妻的不同需求,并能够在需求和满足方面避免“一刀切”,十分具有进步性和深层次的思考性。

对于如何实现夫妻双方之间的假期分配调整的问题,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卫健委已明确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可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记者 王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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