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讯!实施方案来了!我省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已开启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4-25 15:37:52


(资料图)

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江西省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3月20日至12月31日,我省将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化学中间体、人用药品、“自家苗”、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时限用药、用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3月20日至12月31日。《实施方案》要求,整治违规销售原料药等行为,以原料药、兽用疫苗经营企业为重点,随机调取产品出库信息并追溯核实购买对象有关情况,通过核查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督促经营企业压实追溯责任,及时上传兽药出库销售去向信息和购买对象信息。发现将原料药销售给畜禽养殖主体、未按温湿度要求存储运输疫苗、未按规定上传入库出库信息、原料药拆零销售、拆零销售最小销售单元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我省将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行为,以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检查经营门店和库房、养殖场兽药库房,随机抽查陈列或存储的兽药产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发现以下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凡标注了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未标注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依法查封扣押,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含有兽药(药物)成分的,按假兽药处理;标明的适应症(作用用途、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标准不符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依法按劣兽药处理;标注的用法用量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不标明或者更改休药期的,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整治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等行为,调取养殖主体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信息,核对兽药使用与承诺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未建立使用记录、填写信息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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