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捕捞被判缓刑 法院开出全省首份赣江禁捕护渔令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4-13 16:50:02


【资料图】

4月12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对两名被告分别判处了刑罚,对其中一名被告陈某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根据被告陈某提出的自愿履行赣江禁捕护渔义务的申请,发出全省首份赣江禁捕护渔令。

据悉,2022年七八月份,被告陈某到赣江水域(禁渔区)撒放禁用渔具刺网进行捕鱼两三次,共捕鱼五千克,用于自家食用。同时自2020年禁渔以来,被告陈某利用空闲时间,采用上述方法到上述河段撒网捕鱼,共捕鱼四五十斤用于自家食用。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被告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庭审结束后,被告陈某在彭家村委会干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自愿承诺履行赣江禁捕护渔义务,并自愿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根据被告陈某的申请,峡江法院向被告陈某发出全省首份赣江禁捕护渔令,责令被告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按照承诺自觉履行禁捕义务并在峡江县集镇或其他人流密集地进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之后,被告陈某、何某跟随法院干警一同前往仁和镇集镇上开展禁捕护渔法治宣传,向附近居民发送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形成保护赣江生态的社会共识。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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