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8.1%,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3-30 15: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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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2月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8.1%,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2个百分点。

2023年2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全省11个城市同比均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8.1%,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萍乡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九江同比上升,其余9个城市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二,鹰潭市第四,抚州市第五,新余市和吉安市并列第六,宜春市第八,九江市第九,萍乡市第十,南昌市第十一。

2023年2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珠湖水质为优;新妙湖、洪门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良好。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率为97.6%,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6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2023年1—2月,全省设区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鹰潭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九江市、南昌市、景德镇市、新余市。

全省设区市地表水省监测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赣州市、萍乡市、抚州市、宜春市、鹰潭市、上饶市、景德镇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

全省县(市、区)省监测断面水质排名前10的依次为:芦溪县、吉水县、安福县、井冈山市、铜鼓县、泰和县、武宁县、宁都县、彭泽县、青原区;排名后10的依次为:万年县、昌江区、渝水区、新建区、湖口县、青山湖区、庐山市、珠山区、共青城市、分宜县、德安县。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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