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简讯:违反《安全生产法》 华能井冈山电厂被罚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3-22 11:48:59
【资料图】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三起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记者从中获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因存在多类违法行为被通报,并被处以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在开展2022年江西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现场督查时发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多处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到位。华中能源监管局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2022年9月13日立案。2022年12月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存在如下违法行为:一是电厂未在氨区送出管道(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二是电厂氢站干燥间框架二供氢母管法兰当前使用铜丝扭接,跨接不可靠,未按《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9.0.4条规定采用金属线跨接,属于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三是电厂控制室(配电间)与氢站一期电解间之间外窗最近距离为3米,处于氢站一期电解间半径4.5m的爆炸危险2区空间,控制室(配电间)内部分电气设备不防爆,违反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2.2条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选择的规定,属于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结合每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华中能源监管局根据《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指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班编辑:肖哲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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