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公司未经清算注销 判决9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3-20 09: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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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记者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清算责任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9被告赔偿原告工程款3万余元及利息。

原告某商贸行诉称,2018年,某公司承包了某宾馆的装修工程。2019年,该公司的工程项目经理找到原告,由原告出售涂料并承担墙面涂料的粉刷工作,并承诺在原告完成涂料的粉刷工作后即付清款项。原告按要求履行了义务。经验收后,双方确认应付原告款项5万余元,但该公司仅支付2万元,后未再支付。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7月注销,但在注销前没有履行清算义务。该公司全体股东有义务偿还原告款项。原告遂将该公司9个股东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支付工程款3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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