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聚看点】江西公布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3-14 21:43:14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在3·15来临之际,围绕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我省各级消协组织为提升消费者投诉的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从3月15日起,本报将陆续公布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这批典型案例中,有装修公司制定的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来“套路”消费者案例,有网络教育公司号称“7天见效”线上教学的虚假宣传,有某电信服务商在未告知消费者情况下长期扣取所谓“信息费”……其中涵盖手机通讯费暗含套路、教育培训、新车质量、医美服务等领域的热点问题。


(资料图)

案例一:高价医疗仪来路不明几经波折全额退款

2022年2月8日,消费者李女士向抚州市金溪县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其父花费17500元,在金溪县某小区车库某店内购买了一套医疗仪器,并且经常去店里使用。可用了两个多月,就导致脑出血送医抢救。李女士到店交涉,店家却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所谓仪器也是店家从网上购买的。

金溪市监部门介入调查后,经多次与双方协商沟通。店方最终同意退还全部货款共17500元。考虑到李父正在住院,店家将货款退回给了李女士,双方无异议。

案例二:预付13万元“房款”该不该退?市监介入助力全额返还

2022年7月14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刘女士投诉,其于2022年4月3日在蓉江新区某楼盘现场看房后,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了5万元定金及8万元首付款。双方原本口头约定5月10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其爱人在北京工作,因种种原因无法返回赣州面签《买卖合同》。刘女士积极和该公司协商,希望延期签约,但对方不同意,并要求刘女士必须在5月10日支付剩余首付款67万元,否则不仅之前缴纳的13万元不退还,还要将刘女士选中的房屋另售他人。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刘女士遂向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经多次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房产公司最终将刘女士支付的5万元定金及8万元首付款共计13万元退回。2022年8月26日,刘女士如约收到了退款,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三:羊奶粉能治老人“三高”?涉虚假宣传商家受罚

2022年5月24日,瑞金市消协接到钟先生的投诉,反映其父花费2万元,在瑞金某店购买了8件(96瓶)羊奶粉。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夸大羊奶粉功效,说“吃了可以治‘三高’”,导致其父误信,停吃降压药后身体又出现了问题。钟先生要求商家退回购买羊奶粉的钱并给予赔偿,但商家只同意退回未食用商品金额的70%,钟先生遂向瑞金市消协投诉。

接诉后,瑞金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最终,商家同意退回未食用的5件羊奶粉全款12980元,并对钟父住院给予2000元慰问金,双方均无异议。此外,该商家也因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瑞金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案例四:购买小轿车也有“三包”保障消协依法维权获退换

2022年3月19日,消费者邬先生在萍乡市安源区某4S店订购了一辆家用汽车,并于2022年4月4日提车。在随后的8天时间内,邬先生多次发现车辆在启动时,有时会出现车辆无法启动或方向无助力等问题。其间,邬先生多次通过微信与4S店销售人员联系,反映车辆出现的问题。经与店方多次交涉无果后,消费者遂向安源区消协投诉,要求退换车辆。

接诉后,安源区消协白源分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向消费者及商家了解情况,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消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并向商家阐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两个工作日后,厂方明确回复,同意为消费者换车或退车。因消费者非常喜欢该品牌车辆,双方遂签订了更换车辆的协议,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1台同款车辆。

案例五:线上教学“7天见效”?商家因虚假宣传退款269.5万元

2022年8月14日以来,丰城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江西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通过腾讯课堂渠道交费报名学习网络课程,当时的宣传是“一对一小班课,名师指导;7天见效、15天回本、一个月保底5500;未见效全额退款”,但缴费后却发现与宣传不符,且后续无法联系退款事宜。不到一个月时间,累计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共1567件。

接诉后,丰城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到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于9月1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此后,丰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涉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经营。最终,在丰城市市场监管局的反复督促下,该公司退还了绝大部分消费者的费用,总计退款金额达2695000元。

案例六:“格式合同”有违公平,消费者有权追讨不合理定金

2020年5月前后,邓先生等38位消费者先后与宜春市铜鼓县某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某建材装饰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房屋改造装修委托协议》,建立了铜鼓县某小区商品房买卖和该房屋精装修合同关系。但在精装修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合同款项支付、违约责任(定金)责任分担等事项方面发生争议。经多年多次协商未果,遂向铜鼓县相关政府部门投诉。

接诉后,铜鼓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联合进行了调查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2022年1月20日起,双方解除精装房装修合同并终止履行,原精装房装修合同约定的30%的“定金”,其中10%不发生定金效力;另20%由消费者按19%承担违约责任交江西某建材装饰有限公司收取,1%由江西某建材装饰有限公司承担过错退回消费者。消费者其他已交精装房装修款项,按原金额依法返还。

案例七:市民莫名被扣2000元“信息服务费”市监要求某电信商全额返还

2022年10月8日,消费者施先生向景德镇市浮梁县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自己在某电信运营商浮梁分公司办理的电话套餐费用使用过程中,浮梁县分公司每月双倍扣减消费者办理的智能家居综合信息服务费,时间长达2年有余。如果不是自己无意中查看详单发现,还不知道要被该电信运营商扣多久。

接诉后,浮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某电信运营商浮梁县分公司进行核查,发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退还多扣的费用2000余元,另外赔偿200元,并当面道歉。

案例八:美容体验服务差消协帮忙来退款

2022年5月12日,消费者刘某向吉安县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投诉,称其花费3980元,在吉安县某化妆品店办理了体验卡。但每次去该店消费时,业务员都不厌其烦地向其推销各种化妆品,搞得自己心情很差,根本就没有良好的消费体验。仅仅使用三次后,刘某就再也不想去消费了,要求商家退回未消费的卡内余额,但商家不同意,刘某遂向该中心投诉。

经吉安县消费调解中心组织双方调解,双方于2022年5月16日达成协议,商家当场退还卡内未消费余额3000元。

案例九:2.6万元“问题瓷砖”退款难消协介入促厂家赔偿

2022年6月27日,南昌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刘女士对南昌某实业有限公司和西湖区某瓷砖经营部消费纠纷有关问题的投诉。2021年4月30日,刘女士参加某实业有限公司促销活动,付款26000元购买了多款瓷砖。2021年6月经销商加工后送货到家。2021年8月初厨房装修过程中,刘女士发现瓷砖表面有瑕疵后即与商家联系退款,可多次协商无果,遂寻求消保委帮助。

南昌市消保委介入后,多次组织调解,鉴于西湖区某瓷砖经营部在南昌某实业有限公司柜台租赁期已满,遂要求南昌某实业有限公司督促瓷砖生产厂家解决相关赔偿事宜。最终,厂家同意赔偿刘女士1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十:50尊雕塑有缺陷市监介入调解全额返还2.9万余元

2022年7月14日,消费者丁先生向鹰潭市某佛像厂购买了佛像和佛龛,但因为做工和材料的问题,导致佛像、佛龛有缺陷。投诉人多次与商家联系,但商家多方推搪,始终拒绝更换或退货,丁先生遂向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维权。

鹰潭市月湖区市场监管局童家分局接诉后,立即约谈了该佛像厂负责人。后经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投诉人退回被投诉人小药师佛像48尊、六十甲子太岁神像2尊,且运费由被投诉人承担,被投诉人退回投诉人购货款29168元。

值班编辑:江语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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