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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后,心有不甘,敲诈女友索要补偿被判处刑罚。3月3日,记者从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2年7月,被告人陈某以和被害人李某交往期间付出更多,以索要补偿为名,威胁李某将两人交往期间保存的私密照片,发给李某老公与单位领导为由,敲诈勒索李某3000元。
其后,陈某又以补偿过少为由,继续敲诈勒索李某2000元,被害人李某家属发现后,随即报警案发。
值班编辑:严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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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敲诈勒索
并处罚金人民币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