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资讯】2023年1月,江西空气、水环境质量排名出炉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2-27 18:48:3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7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新闻发布会。2023年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4%,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

2023年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南昌、九江、鹰潭和上饶同比下降,其余7个城市同比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9.7%,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南昌、九江和鹰潭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抚州和上饶同比持平,其余6个城市同比下降。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上饶市第一,赣州市第二,景德镇市第三,鹰潭市第四,吉安市和抚州市并列第五,新余市第七,宜春市第八,九江市第九,南昌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全省共4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城县、寻乌县、广昌县、浮梁县、婺源县、南丰县、宜黄县、全南县、崇义县和永丰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安源区、湘东区、九江经开区、东湖区、浔阳区、上栗县、湖口县、青山湖区、萍乡经开区和南昌县。

2023年1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8%,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为75.8%,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无Ⅴ类水质;无劣Ⅴ类水质。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4%,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为73.2%,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比例为0.3%,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鄱阳湖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7.5%,同比上升20.8个百分点;全湖总磷浓度为0.044mg/L,同比下降25.4%。长江干流10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赣江干流33个断面中,有2个为Ⅰ类水质,27个为Ⅱ类水质。全省10个较好湖泊45个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杨进



关键词: 个百分点 同比下降 监测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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