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播报】未按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南昌工程学院被罚20万元

  • 来源:全球赣商网
  • 时间:2023-02-01 14:33:1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南昌工程学院被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南昌工程学院在南昌工程学院艺术教学与实训中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为,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2月29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后,确认上述违法行为属实。

2023年1月5日和1月9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向南昌工程学院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建罚先告字〔2023〕第00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赣建罚听告字〔2023〕第001号),告知南昌工程学院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南昌工程学院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为,南昌工程学院在南昌工程学院艺术教学与实训中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南昌工程学院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杨进



关键词: 南昌工程学院 行政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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