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观察: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2年全省水质排名 吉安市名列第一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1-31 16:50:5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全年,我省11个设区市国考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赣州市、萍乡市、景德镇市、抚州市、宜春市、鹰潭市、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全省100个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的依次为:铜鼓县、上犹县、井冈山市、泰和县、婺源县、靖安县、永新县、遂川县、修水县、青原区;排名后10的依次为:德安县、青云谱区、分宜县、共青城市、进贤县、月湖区、高安市、渝水区、安源区、新建区。1月31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同时通报了2022年12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及2022年我省全年水质综合指数排名等。
2022年12月,我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1个城市均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1.5%,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抚州、吉安和新余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景德镇和赣州同比持平,其余6个城市同比上升。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第二,上饶市第三,鹰潭市和抚州市并列第四,吉安市第六,宜春市第七,新余市第八,九江市第九,南昌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全省共57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婺源县、浮梁县、寻乌县、南城县、广昌县、安远县、崇义县、南丰县、德兴市和宜黄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安源区、湘东区、彭泽县、峡江县、东湖区、湖口县、浔阳区、南昌高新区、芦溪县、九江经开区、上栗县和西湖区。
2022年12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3.8%,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鄱阳湖环湖区河流和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珠湖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洪门水库水质为良好;鄱阳湖、仙女湖和新妙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9%,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1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4.6%;“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解读时,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介绍,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且新污染物具有对环境和健康危害比较大、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长、来源广泛性、治理复杂等五大特征。根据《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2023年我省将补齐三氯杀螨醇、壬基酚、喹诺酮类抗生素等监测能力的短板,同时加快出台相关分析标准,正在制定《土壤和沉积物四环类素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串三重四级杆质谱法》和《水质涕灭威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串三重四级杆质谱法》等地方标准,目前2项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为全面落实国家要求,2025年,我省将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设定为工作目标。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傅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