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省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168件 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或撤销罚款等1450万余元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1-30 10:50:40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佳慧
多次联系其他公司参与围标,江西W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罪。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委托专业律师、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W公司开展合规考察。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2022年,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方位开展企业合规考察
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助力“二次创业”
2012年10月30日,上饶市公安局云备份基础平台项目发布招标公告。W公司实际经营人林某某为确保中标此项目,联系了4家科技公司帮助围标,由4家科技公司开具投标委托书,W公司的员工代为参与投标,各公司的投标报价均由林某某确定高于W公司。2012年11月20日,W公司中标该云备份基础平台项目,中标金额788500元。2014年11月21日、2015年12月11日,林某某使用相同的方式,再次联系多家科技公司参与围标。
2020年9月18日,上饶市公安局以林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立案侦查,林某某当日到上饶市公安局投案自首。2022年4月6日,上饶市公安局以W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罪补充移送起诉。
案件受理后,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承办人多次走访W公司,发现W公司发展前景良好,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公司行政、业务、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后,信州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适用企业合规。
为提高企业合规质效,信州区检察院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商请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期限届满后,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W公司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量化评估和综合考核,认为W公司合规整改有效。
随后,信州区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对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和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该案合规审查结论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参与听证各方一致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W公司合规整改考察报告。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依法对W公司、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因W公司串通投标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书后,第一时间予以行政立案,并依法对W公司从宽处罚。
“本案通过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听取各方意见,以公开、透明促公正,倒逼合规过程走深走实,确保合规验收经得起检验,合规整改落到实处,实现合规有效,助力企业‘二次创业’。”信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完善涉企“附条件”执行和解
企业1年内无违规将免交7.1万元滞纳金
2019年9月4日,江西某纯净水厂因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违规生产经营,被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7.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纯净水厂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纯净水厂在法定期限既未履行行政处罚,又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某市市监局经依法催告后申请强制执行,某区法院于2020年6月3日裁定准予执行罚款7.1万元、滞纳金7.1万元。法院立案执行后,采取了制发限制消费令、约谈纯净水厂负责人等措施,但行政处罚并未执行。2022年3月28日,某区法院决定终结本次执行。
2022年6月,某区法院邀请某区检察院参与本案化解。某区检察院受邀后开展了调查核实,查明:纯净水厂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系旧证到期后正在办理新证,因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而在此期间进行了生产经营;纯净水厂受疫情因素影响销售下滑,新近又投入了新设备,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纯净水厂硬件设施基本符合要求,但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规范情形。
纯净水厂提出生产经营存在困难,请求减免滞纳金。某区检察院、法院和某市市监局研究认为,既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也要帮助解决企业困难,为此可以由某市市监局与纯净水厂达成“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7月5日,某市市监局与纯净水厂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纯净水厂于2022年8月10日前缴纳7.1万元罚款,若其一年内无任何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则免除7.1万元滞纳金,否则市监局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笔滞纳金。
为进一步推动争议化解,某区检察院于2022年8月5日在纯净水厂召开听证会,向纯净水厂宣告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要求其对存在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品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予以重视。纯净水厂负责人承诺,认真践行规范生产理念,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听证会后,纯净水厂缴纳了7.1万元罚款。
我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
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等1450万余元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号改革工程”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主动落实具体举措,服务保障打响江西营商环境品牌。
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非公经济人员不捕率56.68%,不诉率42.43%,同比分别上升22.68、16.18个百分点。对涉企犯罪在办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28人,涉企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8.81%,同比下降9.24个百分点。
依法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022年全省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44件,办案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案件183件,占比75%,涉及35个罪名。已办结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37件,分别对170人、81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4名涉案企业人员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一批企业整改合规后得以正常经营发展。
强化涉市场主体案件法律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2022年共清理“挂案”31件,帮助企业摆脱包袱、轻装上阵。深化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168件,为企业依法挽回经济损失或撤销罚款、减免罚款滞纳金等1450万余元。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强化涉市场主体案件法律监督,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法治服务,为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傅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