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热文: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3-01-03 14:38:06
文/王纪洪、江南都市全媒体记者高译丹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进行修订
2020年9月,《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印发,从2020年12月1日起,对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工作,文件有效期为2年。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2年来,对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引导依法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2020年版本信用评分标准存在不够合理的因素,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要求,对2020年施行的《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进行修订。
《通知》明确了评价对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通知》规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统一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依托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江西住建云”平台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和应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信息采集和评价结果使用工作。
《通知》制定了评价方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分值由企业基本信息分(70分)、良好信用信息加分(30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不设限)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采用“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自动评价方式,每日计算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并在评价系统上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当日成功录入,次日生效。
企业基本信息分(70分)。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获得基本分,缺一项即不得分。良好信用信息加分(30分)。起始得分为0分,实行加分制,加分上限为30分,由工程业绩、企业获奖、安全质量标准示范、技术创新等组成。不良信用信息扣分。实行扣分制,不设下限。主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国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的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等。
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均纳入扣分内容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通知》进行解读,修订后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良好信用分30分不变,由工程业绩(12分)、企业获奖(7分)、质量安全(7分)和技术创新(4分)四部分组成。新标准较2020年版本,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首先,依法依规开展修订。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要求。对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江西住建云”平台公布发布,能通过数据接口方式采集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均计入信用得分。其次,缩小企业得分差距。通过设置项目数量计分、增加表扬奖励和调整计分方式,缩小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得分差距,90%以上企业均能获得2-5分的提升,企业得分差距明显缩小。然后,细化不良扣分内容。企业在资质管理、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不良行为均纳入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内容,明确了扣分标准和有效期限,增强了可操作性。最后,体现工作导向。将智慧工地、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等指标均纳入了良好信用信息指标,有利于推动建筑业重点工作开展。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傅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