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南昌瑞康康复医院离职被扣一月工资?劳动部门回应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12-27 20:43:32

文/图皮婉婷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资料图片)

“行政部门万主任明明说会照常给我发放11月份工资,怎么最后本应该到账的三千多元工资只有两百多元?”近日,市民蒋女士向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反映,其12月8日向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的南昌瑞康康复医院(以下简称瑞康医院)提出辞职,最后却被扣罚了11月份的工资;且相关负责人称其扣罚符合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和医院相关程序,并无不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医院只扣罚蒋女士工资600元。

不过,提交离职申请后却被扣罚一个月工资到底合不合理?北京(南昌)中银律师事务所余军辉律师认为,瑞康医院扣罚“违约金”需先举证,证明蒋女士的离开对其造成了损失,否则院方就涉嫌违法。南昌市青云谱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双方如对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有争议,可申请劳动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投诉:一女子离职被扣罚一个月工资当“违约金”

今年11月份,历时4个月,市民蒋女士终于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成为瑞康医院的一名护士。不过近日,蒋女士向记者投诉,称其因家中安排需要辞职去天津市,于12月8日向医院提出了离职后就没去上班了,医院却以“合同约定没按合同到期提前离职”为由扣罚了其11月份的工资作为“违约金”,预计三千多元的工资到手只有两百多元。

“我向行政部门万主任提交离职申请审批表的时候还问了11月份的工资会不会照常发,她说会。结果我12月份我一查,就只发了294元。”蒋女士称,当时自己提交的审批表已经有护士长和院长签字同意;且提交时,万主任没有和她说公司离职流程还没走完、自己仍需要继续工作一个月、并办好交接事项才能离职以及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要扣除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万主任没有和我说,我就以为提交离职申请审批表后能直接不上班了。”蒋女士称,当她意识到自己11月份工资被扣时,便尝试多次联系万主任,但对方并未回应。后经家人电话联系,万主任才给出回应,称扣罚的一个月工资是“合同约定没按合同到期提前离职的违约金”;且由于继蒋女士后也有人提出辞职,万主任还称蒋女士“唆使他人辞职”。

院方:扣罚系依法依规办事并无不妥

“每个员工办理离职时我都会说需要提交离职报告,审批后才能走。而且每个员工的入职须知和员工手册里都写明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这应该是每个人都知道的。”12月26日,记者来到瑞康医院,该院行政部门主任万主任回应称,蒋女士的离职申请审批表手续并不齐全,缺少医院总经理签字,医院并未完全审批通过。不过,记者从蒋女士提供的录音中,并未听到万主任有提到需要提交离职报告。

同时,万主任称医院对蒋女士扣罚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完全是依法依规行事,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和公司流程,且蒋女士的辞职确实起到了一定“连锁效应”——第二天就有另一名员工也提出辞职。

记者翻阅瑞康医院的员工手册,里面确实写明了终止合同和工作移交手续相关事项,且员工入职须知里也写明了“转正后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办理好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当月工资”,且蒋女士已经签名按手印确认。同时,万主任给记者提供的劳动合同上也写着“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一个月工资”的打印字样。

“如果每个员工都是提出辞职审批后就能马上走人,也不进行工作交接等,那我们医院还怎么运转下去?不过,我们扣罚一个月工资‘违约金’的最终目的也不是扣钱,只是一种手段。我们也只是想通过扣罚工资让想离职的员工主动来医院进行协商。”万主任称,最终院方和蒋女士协商一致,只对其扣罚600元。

既然扣罚“一个月违约金”是种手段,那院方是否有责任联系并通知蒋女士到医院协商相关辞职或交接事宜呢?为何蒋女士多次联系未果?对此,万主任回应称,因当时蒋女士情绪过于激动,且考虑到特殊时期的安全风险,其当时未找到时机让蒋女士到医院协商,自己也确实没有主动电话联系蒋女士和回复她的微信留言。

劳动部门:如双方就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存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按医院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流程看,蒋女士确实需要承担这一个月工资“违约金”。不过,事实确实如此吗?记者翻阅《劳动法》,发现上面只写明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没有规定如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需要扣罚“违约金”。

对此,记者联系了南昌市青云谱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称,既然“违约扣罚”条款已经写入了劳动合同,且双方都同意并签字按手印,就表示已经形成了约定,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裁定要不要扣罚;如果双方对其存在争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投诉人可以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律师:瑞康医院扣罚“违约金”需举证证明蒋女士的离开对医院造成了损失

那劳动者如果突然遇到急事需要离职怎么办呢?相关法律有没有扣罚一个月“违约金”一说呢?面对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如何解决呢?

北京(南昌)中银律师事务所余军辉律师称,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不过有适用限制。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以及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下适用违约金条款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对于蒋女士离职被扣罚一个月工资当‘违约金’这件事,瑞康医院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蒋女士的离开对医院造成了损失,才能追责;如若不然院方就涉嫌违法。”余律师称,一般来说,劳动者可以在不对用人单位造成什么损害的前提下,办理好交接手续防止用人单位追责后离开。

“如果我们面临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住所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寻求帮助。根据情况,也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余律师说。

值班编辑:江语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杨进



关键词: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瑞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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