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变“毒车”,上栗一男子多次容留他人在车内吸毒获刑7个月!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4-22 16:38:03
4月21日,记者从上栗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至7月期间,曾某先后四次容留欧阳某、周某、武某在其小轿车内吸食毒品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官释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对于容留场所的界定,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长期固定的住房或其他场所,也包括行为人临时租赁的酒店、旅店、饭店、KTV包厢等、甚至车、船等交通工具。假如有人想在自己负有管理义务的场所内吸食、注射毒品,一定要勇于制止、及时制止。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朱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