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创业大学生 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600万元贷款 江西省出台系列举措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4-19 15:22:23
4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0万元,通过一系列真金白银举措,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政府开发孵化器等创业载体30%场地免费提供给毕业生
持续优化我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机构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开放一定比例的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考核评价。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机构,应给予入驻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开放式的孵化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便利化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好“校企通”等发布平台,鼓励行业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业。探索新形势下“政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引导大学生参与开展技术攻关活动。
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落实好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市场规律,探索建立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类型的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进而研究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帮扶措施,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打造“校企共荣”“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
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实践平台的作用,免费向在校大学生开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展专业化孵化服务。允许大学生创业项目在校内进行集群登记注册。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双创实践教学基地。
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和高校示范基地通过共建双创学院、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实训中心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指导高校示范基地所在城市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要素,打造“校企共荣”“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及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金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平台。
年底前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省财政在现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整合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逐步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投入,并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22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落实好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纳税服务,建立对接机制,强化精准支持。
落实普惠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0万元,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鼓励各地对3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的贷款进行贴息;经金融机构认定,对高校毕业生10万元以内、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30万元以内的贷款申请,以及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1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鼓励各地降低贷款利率,简化办理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王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