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前 我省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和全处理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4-17 19:58:35
4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标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基本补齐全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全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落实危险废物政务服务“不见面”办理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深入推进与周边省份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提升联防联控合力;推动省内跨区域、多层级联动执法,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针对行政区域交界处、重点流域上游、乡村及偏远地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跨区域涉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健全优化江西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一体化服务平台,推行“二维码”电子标签,实现危险废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留痕”。落实危险废物政务服务“不见面”办理。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组织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建立可视化、智能化监控体系,并接入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
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白名单”制度落地
《实施方案》提到,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明确“点对点”的常备通行路线,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符合豁免运输环节和条件的危险废物,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白名单”制度落地。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将其作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健全完善线索移交、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督办、司法鉴定等合作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证据标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擅自重大变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及时妥善处置遗留危险废物、依法赔偿损失、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的企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今年6月底前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和全处理
与此同时,我省将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强化医疗美容机构等新业态医疗废物监管,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落实医疗废物申报、台账记录和联单管理制度,促进规范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
加快推进南昌、景德镇和赣州等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升级改造。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和全处理。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在各乡(镇)卫生院设立医疗废物周转站,负责收集暂存区域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建立村—乡(镇)周转站—县周转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收集转运体系。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朱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