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男子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4-12 14:58:04

江南都市报讯汤莹、江聪越、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报道:近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被处罚金10000元。

杨某得知好友吴某在网上贩卖个人信息赚钱,便求吴某带其一起做。随后,杨某通过从吴某处分享、“威叔提单群”免费测试分享、向他人购买等途径非法获得44626条公民信息。内含电话号码及运营商信息、省市信息、交易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杨某通过出售部分上述个人信息,共计获利人民币5700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法律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个人信息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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