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三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4-08 14:45:11

4月7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2021年,江西省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0起、死亡128人,其中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46.7%、16.7%、10.8%,是当前全省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主要事故类型。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以下简称“三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三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类事故”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起数明显下降,确保202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通知》确定4项整治重点: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措施、落实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落实防坍塌安全措施、落实防物体打击安全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将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地细化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分别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住建部门提出相关要求,强调要将安全隐患整改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和规范信息报送。

同时,《通知》强调,凡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一律要开展“两场联动”、实行“一案多查”,除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外,还要查是否有违法建设、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关键词: 市政工程 高处坠落 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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