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出台 2005年以前建的6243个城镇老旧小区全部完成改造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3-31 09:09:58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发布《江西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提出至“十四五”末,力争完成2005年以前建成的62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建筑总面积15617万平方米,惠及160.87万户城镇居民,每年改造约32万户,改造估算投资100亿/年。
《规划》提出,一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更加成熟。
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缓解人口净流入城市和省政府确定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显著提高,计划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9.82万套。
三是持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范发展公租房,采取实物房源和发放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其他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一般不超过3年),并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品质。“十四五”期间,全省公租房实物分配率不低于90%;实现货币补贴发放年均8万户左右。
四是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社区”的目标,“十四五”末,力争完成2005年以前建成的62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建筑总面积15617万平方米,惠及160.87万户城镇居民,每年改造约32万户,改造估算投资100亿/年。
五是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38.95万套,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城市品质。
六是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十四五”期间,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政策探索和项目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