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事故违反多条交通法规 一小伙羞愧难当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3-26 10:28:43

3月25日,记者从会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文武坝中队获悉,近日该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在206国道的文化广场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撞击后倒在路中央,影响道路通行,现场有人员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着手调查、疏导交通。现场位于206国道与红旗大道的交叉路口,有红绿灯控制。受伤的男子为赵某,头部有受伤,鲜血直流。赵某表示,事发时车子刹车有问题,到了路口刹不住。事实果真如此吗?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赵某骑车来到该路口,此时前进方向全部是红灯。但赵某并没有减速停车,而是从左拐弯车道直行进入路口,这时,相对方向的各车道正亮起绿灯放行,有几辆两轮车起步行驶。赵某骑车已到达路口中央,速度也较快。在急刹车之时,赵某的摩托车失控倒地,在惯性之下向前滑行,赵某及车上的肖某倒地翻滚中,碰撞到对向的一辆摩托车,甚至将摩托车刮倒在地。监控视频中可见,赵某的摩托车倒地后,与地面刮擦时大片火花四溅,赵某的身体直接碰撞对方摩托车导致对方瞬间摔倒,其间的速度之快、力度之大,令人怵目惊心。

赵某事后供述,此前他驾车载人时,时速高达90公里每小时,即使进入路口,速度也在40公里每小时以上,刹车基本无效。通过调查发现,赵某年仅16岁,为在校学生,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赵某已饮酒,驾车未戴安全头盔,而他驾驶的是一部无牌的“鬼火”摩托车。3月15日,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7.12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自此,本起事故调查的事实是,3月11日,赵某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肖某)沿206国道自北往南方向行驶。当天22时17分行驶至文化广场红绿灯路段时,未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赵某驾驶车辆操作不当,倒地后与自南往西正常实施左转弯的由康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肖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方通过调查认定,当事人赵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查扣的赵某这辆“鬼火”摩托车。赵某因无证驾驶、酒驾、闯红灯、违反通行规则、使用违法改装车辆等行为,还将受到依法处罚。



关键词: 交通事故 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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