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法撑腰,为民警正名!新余为两位民警发放正名通知书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3-23 15:50:26
日前,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维权委员会的代表来到城东派出所举,为该所所长张克彪、民警黄根朋分别发放公安督察正名通知书,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态度坚决地为民警正当执法撑腰壮胆,及时为基层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消除后顾之忧。
2021年12月6日17时许,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报警称:员工王某因离职问题,拦住其不让走,现场报警人与王某发生口角。城东派出所处警民警带队到现场处置,并受理“王某扰乱单位秩序案”开展调查取证,先后找到当事人张某、王某,在现场的公司员工姚某、胡某笔录询问,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王某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2月,张某到多个部门投诉反映:城东派出所所长张克彪是当事人王某的舅舅,城东派出所及所长张克彪不作为。分局维权办核查人员先后到办案单位调取了“王某扰乱单位秩序案”案卷材料,查阅了警单、处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找到张某、王某笔录询问了解详细情况,反复观看执法记录仪视频,未发现城东派出所及张克彪存在不作为的情形。且经核实,所长张克彪与当事人王某不存在亲属关系,张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核查民警对张某不实反映问题的情况进行了口头告诫。经高新区分局局长签署,由分局维权委员会向张克彪发放了公安督察正名通知书。
2021年11月6日10时许,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渝东大道某店面因出租店面的事,租客付某将店内瓷砖砸坏。民警黄根朋当天受理为行政案件,而后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并委托新余价格鉴定监测中心鉴定,损失作价为4000余元。此案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毀财物行为,属于可以调解的范畴。2022年1月11日,当事人双方在派出所见面,付某提出希望调解此事,民警在征得双方意愿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当事双方一位朋友做中间人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签字。付某现场通过微信将赔偿款转给了对方。事后付某反悔,觉得赔偿款过高吃了亏,逐投诉办案民警黄根朋不作为、逼迫其签署调解协议。分局维权核查人员先后调取了“付某故意毁财物案”案卷材料,查阅了警单、调解协议书等,并找到当事人笔录询问及对民警黄根朋、派出所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核实相关问题。经核查,调解协议内容是付某和对方自行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未发现民警有逼迫其签订调解协议的行为。经新余市高新区分局局长签署,由分局维权委员会向黄根朋发放了公安督察正名通知书。
正名仪式上,督察专员代表鼓励民警放下思想包袱,大胆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证据意识,最大限度保障维护执法安全。分局维权部门始终秉持“不能让我们的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泪”的理念,特别是针对恶意诬告民警的行径查明事实后,作出澄清正名,为民警敢于执法、勇于执法撑腰,做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