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3-17 17:15:51

3月16日,经新余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该市一批领导干部任免。具体为:

陈志斌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周辉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铁军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会媛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小军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正君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华斌同志任市水利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强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建君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苍松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小芳同志任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晶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忠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傅江帆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平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建华同志任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智明同志任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春辉同志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钟欢同志任市经贸合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蓝波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喻秀平同志任市应急救援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丽勇同志任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雪飞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火根同志任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周青峰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奇东同志的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云森同志的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副主任(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向明同志的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朱勇军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小诚同志兼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简鹏羽同志兼任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敖小菊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小安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智敏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钟细平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水生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继续试用至2022年2月);

张小兵同志任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江梅兰同志任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戬同志任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杨建元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刚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祝生同志的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渊同志的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丽娜、李媛同志的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冷清明同志的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人员,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鄢慧君等3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起计算: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鄢慧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元安;

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永成。



关键词: 市公安局 服务中心 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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