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定金不退!新力水投锦瑶府被指“套路”售房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3-17 17:40:18

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可是要想放心买房,还是得擦亮双眼,规避风险。

近日,市民江先生向江南都市报投诉称,他于2021年4月打算在新力水投锦瑶府购置一套房屋,支付2万元定金后,却得知享受早前销售人员承诺的购房优惠,还必须请第三人签订一份所谓关键人协议,怀疑自己被开发商“套路”。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消费者

支付定金后急匆匆请人签协议

据江先生回忆,2021年4月他和朋友一起来到位于南昌高新区新力水投锦瑶府营销中心看房,当时由一名穿着工服的销售人员全倩倩接待,并推荐购买该楼盘12号楼一套房屋。

“不久,全倩倩又与自己多次联系表示可享受购房优惠,前提是要先支付2万元定金。”江先生表示,因为优惠力度大,便分两次支付了定金,并且签订购房认定书。紧接着,全倩倩提出,要想享受购房优惠,必须要请第三人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关键人协议。

江先生说:“由于当时已经支付了定金,就急匆匆请朋友王某签订了该协议,其中的条款完全没有看。”

一周推荐不低于一组意向客户

记者在江先生提供的关键人协议中看到,该协议全名为新力水投锦瑶府资源关键人合作协议,甲方为新力水投锦瑶府开发商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澈越房地产”),乙方为江先生朋友王某。

双方约定,甲方应保证乙方转介客户在购房过程中案场正常优惠额度的顺利执行,同时保证乙方转介客户销售现场公开的购房优惠;乙方推荐客户成交佣金奖励需要满足每周推荐意向购房客户不低于一组、甲方定期举办的培训必须参加等。

协议无法执行销售称无影响

江先生表示,事后发现,关键人协议不仅没有加盖澈越房地产公章,甲方签名人还不是全倩倩,而是营销中心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李亚宣,协议条款更是无法执行。其间,找到全倩倩咨询,得到的回复是这一切都不会影响享受购房优惠。

“这一路过来,感觉遭遇了开发商‘套路’售房,‘一套接一套’。”江先生说,因此就打了退堂鼓,要求退定金还被拒绝。

开发商

协议和消费者认购没有直接法律关联

据企查查公司信息显示,澈越房地产由江西新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分别占股60%、40%。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江先生认购行为是有效的,公司只是股东方,具体沟通解决应该和澈越房地产联系。”

于是,记者来到澈越房地产所属的锦瑶府营销中心采访。该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江先生与公司签订了购房认定书,按照约定2万元定金无法退还。关键人协议在行业中普遍存在,是营销中心为了明确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与销售渠道公司的业务关系,这和消费者认购行为没有直接法律关联。

随后,记者分别与全倩倩、李亚宣取得了联系。“关键人协议是当时公司出台了一个营销政策,可给予返款给客户,前提是由第三人签订关键人协议。”全倩倩表示,这点江先生也予以认可。至于协议中签名和未加盖公章情况,系工作性质分工、简化合同流程所导致。而李亚宣则向记者表示,对该关键人协议不知情,其他不愿意过多透露。

监管部门

涉合同纠纷建议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3月1日,记者将江先生购房情况反映给了南昌高新区城乡建设局。该局一名李姓负责人表示,江先生的遭遇属于合同纠纷,因为协议中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李亚宣也表示不知情,出现协议真伪问题,建议其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应仔细查看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避免“陷阱”。

对于此事后续进展,江南都市报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江南都市报 工作人员 法律程序

精彩推送

资讯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