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近2年非承租人居住存在违规 广信区住建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 来源:江南都市报
- 时间:2022-03-15 16:57:15
近日,广信区市民王连英向本报反映,她于2020年4月在广信区西城家园租住了一位何女士的房子。2022年3月初被何女士要求搬离,后来才知道该套房子是公租房。3月9日王连英将该情况反映到广信区住建局,却迟迟未得到处理。广信区住建局廉租办回应称,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何女士的公租房承租资格。
公租房近2年非承租人租住
2020年初,老家在广信区华坛山镇的王连英在广信区西城家园小区对面的服装厂打工,还带着一个上幼儿园的女儿。由于没有住房,她通过一个熟人得知西城家园小区有房子出租。“当时来看得时候是毛坯房,感觉我们母女住还是可以的,价钱也合适,400块钱一个月。找她签合同,她说不签的。后来花了几千块钱把房子简单装修了下。本来想租时间长点,但她说只能租两、三年。”
据王连英介绍,2020年4月至今,她每半年就向何女士转账2400元,房租已经付到2022年4月。
“今年春节前她叫我去找房子不要住这里了,我就跟她商量说等上半年我女儿幼儿园毕业。她说那就涨200元每月的房租,我跟她商量说涨100元她都不肯。后来才知道这个房子是公租房,是不允许转租的。”
在协商无果后,3月9日,王连英将何女士公租房违规转租的情况反映至广信区住建局廉租办,“14日早上住建局的人跟我说已经通知何女士,问她这个房子要不要,不要就收回来。说何女士那边给的解释是借给亲戚住得,没有收房租,不是租给我住的。然后又说没有合同,也没有办法处理。又要我准备一些材料,说会回访的。现在都好几天了都没有回访。”
广信区住建局回应称:将依据相关文件处理
14日,记者来到广信区住建局。该局廉租办卢主任告诉记者,该套公租房每年交房租都是何女士自己来交的,小区物业也是直接与何女士联系。“她们出现纠纷后,3月9日,王连英到这里来讲了,把过程写了书面材料反映,她们不说我们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后来我问她有没有租房协议,她说没有,煤气、水费上也是何女士的名字,这些给我们也没什么用。”
“3月10日,我们叫小区物业处理下,物业打电话给何女士,何女士也去了物业,但是不承认转租,说是借给一个朋友暂住。这个里面就扯不清了,我们很被动。”卢主任说,部门工作人员比较少,排查力度没办法做到位。
当记者提到王连英向住建局实名举报后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时,卢主任解释道,在接到实名举报后,廉租办准备处理,处理后将该套公租房收回纳入廉租房房源。但是考虑到王连英独自带着女儿确实有困难,也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如果马上处理,王连英也必须马上搬离。“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希望她们双方协商后,我们再对何女士公租房转租的事情进行处理,这样也可以给王连英一点重新租房的时间。”
针对何女士借给朋友暂住的说法是否合规,卢主任表示属于违规,并向记者出示了2020年8月13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信区廉租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廉租型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卢主任告诉记者,将依据该文件规定对何女士的公租房承租权予以清退。
随后,卢主任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承诺书》并告诉记者,每年承租人都必须签订。该《承诺书》内容为:本人是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租房,此房只供本人和共有申请人(直系亲属)居住,绝不会转租和长期空置(指六个月以上),如有转租行为和长期空置,本人将自愿退出所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所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