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断卡行动”“断流行动” 光明警方打掉跨市流窜作案犯罪团伙
- 来源:晶报
- 时间:2022-03-01 15:42:29
一直以来,光明公安分局持续深入开展“断卡行动”“断流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及非法利用电子设备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通信服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光明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跨市流窜作案的车载式移动GOIP设备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缴获涉案工具一批。
1月25日,光明公安分局接上级下发线索:有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架设GOIP设备的犯罪团伙在光明辖区频繁活动。接报后,分局刑事警察大队联合马田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对该线索开展侦查研判工作。经研判分析,初步厘清该犯罪团伙的人员架构,掌握了一个以刘某山为首架设GOIP设备的违法犯罪团伙。为坚决打掉该团伙,专案组民警连续作战20多天。
2月17日,专案组雷霆出击,在广澳高速服务区成功抓获刘某山(男,25岁)、蓝某应(男,36岁)等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GOIP设备一台,涉诈电话卡15张。
经审讯,该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5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还可以远程控制异地的SIM卡和GOIP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了人与SIM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同时,它可以虚拟拨号,能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并且对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难度极大,因此逐渐成为诈骗分子的新手段。
警方提醒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涉案,将受到严厉打击。
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轻信、不回拨陌生来电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应当向官方渠道进行核实。
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转账前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和身份信息。(记者 刘钢 通讯员 向佳佳 李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