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打官司”更高效更快捷 郑州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获最高法院点赞

  •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 时间:2021-12-24 21:48:26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12月24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划上句号,郑州两级法院小额诉讼、普通程序独任制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被3次点名表扬。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5个省(区、市)的20个城市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郑州是其中之一,试点期为两年,内容主要有: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将门诊式调解与专业化调解相融合,聘任特邀调解员859人、具有专业知识的调解员105人,实现纠纷化解既有“全科医生”、又有“专科医生”;将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相衔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降低群众诉讼成本。

依托大数据技术,探索建立“人工识别+智能化辅助”繁简识别机制,提升案件繁简识别精准度;探索送达、鉴定、保全等辅助性事务前移机制,让员额法官专司判案,从而提升简案裁判效率。再加上全市法院普遍建立的专业化速裁团队,让小额诉讼案件视线门诊式快速审理。

试点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89101件,近三成在诉前得到化解;司法确认案件确认率99.19%;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8.71%,案均审理天数33.81天,比普通民事案件案均审理天数少11.76天。

扩大独任制适用方面,郑州两级法院以“正反面清单”形式规范独任制的适用范围,同时,通过案件讲评和评查机制严把质量关,确保法官“独任而不放任”。全市基层法院独任制适用率为93.68%,郑州中院适用独任制办理二审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21.09天,较合议制少17.21天。

为让群众诉讼更便捷,郑州全面推广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网上立案渠道,不断优化缴退费流程和方式,借助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全流程电子诉讼服务体系,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网上开庭率、电子送达数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郑州市中院5Gn法庭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智慧法院优秀成果,在全国推广。


典型案例

“指尖”调解 10分钟化解纠纷

【基本案情】

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一批商品,拖欠原告货款5000元迟迟不予给付,后原告诉至新密法院。在与被告联系时,被告表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但其表示认可该笔债务并同意进行调解。法官随即适用小额程序,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建立微信群聊,直接在群内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调解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案件顺利结案并即时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民事诉讼改革试点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标的额为5-10万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程序上一审终审。本案5000元的标的额,法律关系及事实清楚,案件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该案快审快结,原被告双方均对法官这次微信调解表示满意。新密市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线上信息化手段,进行立案、送达、开庭、调解等,旨在深度应用信息化成果,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繁简分流高效运行,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简易程序 千万元标的案件2天审结

【基本案情】

原告郑州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称,被告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一工程项目,自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22日共向原告采购总价款为10754825.72元的混凝土等商品。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供货期间被告出现逾期付款,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14173.8元。

新郑市法院于2021年1月11日受理该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办理,及时通知被告到庭,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时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对双方释法明理。1月12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随后被告依照调解协议向原告支付款项43万余元。

【典型意义】

近两年,受疫情、灾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郑州两级法院注重把调解机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繁简分流改革的“新引擎”,积极打造便利高效的民商事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切实做到简案快审,节省企业的诉讼时间和成本,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本案涉标的额较大,法官结合证据、兼顾效率与公平,从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着手,快速认定案件事实,从立案、调解、结案仅使用2天时间,让案涉纠纷更公正、高效、便捷地得到解决,极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关键词: 最高法院 高效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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