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理清了案 理顺了心

  •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 时间:2021-12-11 11:11:23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蒋瑞东 李成安

“向你们表示诚挚的道歉,愿意承担你们医疗费用、诉讼费用。恳请你们谅解。”“我们原谅,愿意出具谅解书。”12月10日,一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在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在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的主持、五名听证员的见证下,因为一场交通肇事案剑拔弩张、互相指责的两家人和解结案。

案件焦点:

亲人遇交通事故后离世,死因双方各执一词

这起公开听证的案件要从去年6月的一天说起。

当天,23岁的小龙在航海路上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不慎将前面正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一位大妈撞倒,被撞的李大妈受了伤,小龙赶紧把她送到医院救治,可三天后噩耗传来。

交警部门认定,在这场交通事故中,小龙负主要责任,李大妈负次要责任。小龙也因李大妈的死而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报请高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高新区检察院对案件的所有事实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大妈被送到医院时身体只是轻微损伤,住院前三天时间里一切正常,大妈并非死于交通肇事造成的伤害,而是死于急性心肌梗死,原因是李大妈自身本来就患有冠心病等基础病,而交通事故对其造成的损伤只是成了诱发其急性心肌梗死的因素之一,因此大妈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综合本案情况,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办理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这个决定遭到了李大妈儿女们的质疑,他们认为自己的母亲就是被小龙撞伤后离世的,因此提出刑事申诉,高新区检察院复查后维持原决定,儿女们又向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承办案件后,对案件卷宗进行了全面审查,走访案发地,详细了解被害者家属诉求,并多次对涉案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和劝解工作。检察官经研判认为,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最大的争议是两家人对李大妈的死因各有看法,通过公开听证厘清案情、分析证据显得尤为重要。

公开听证:

亮出事实、辨明道理 涉事双方达成和解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接受社会监督,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主持,对这起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在12月10日的公开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家属、高新区检察院原批捕案件承办检察官张艳霞、复查案件承办检察官张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杜明勋、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马玲霞和案件承办人员额检察官李成安参加听证会,通过郑州市司法局抽签邀请,5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郑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仔细聆听了各方发言,点明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三个争议焦点:

“大妈的死亡是否是小龙的交通肇事行为导致?”

“小龙的交通肇事行为是否符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标准?”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在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检察长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得到双方认可。围绕焦点,原批捕案件承办人张艳霞系统详尽出示了证据,播放公安部门提交的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及办案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录像,阐明认定事实和依据。原司法鉴定法医出示证据,阐明鉴定理由、依据,复查案件承办人阐明审查结果和依据。

在细致的程序后,大妈的儿女们终于对案件详细情况有了全面了解,也就自己疑惑的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当面询问,检察官都一一做了仔细的回答。五名听证员也现场发问了解详细情况。

随着案情一步步清晰,双方情绪得到了纾解,小龙一家当场诚恳地向李大妈一家人进行道歉,表示愿意进行相关赔偿,李大妈一家人也对小龙表示谅解。

听证员们经过评议,一致认为,高新区检察院认定事实清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通过本次听证会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天的公开听证,通过面对面的沟通,解开了心结。这个案件的发生,不论对交通肇事人还是被害人的家庭所造成的伤害和教训都是十分深刻,同时也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互相礼让,文明通行,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省事,给别人和自己造成难以承受的损失。”刘海奎说。

关键词: 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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