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制度迎来重大改革 下月起9试点地区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 来源:大河报
- 时间:2021-05-21 13:35:29
今年2月3日,大河报曾报道河南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稳妥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5月19日,民政部传来好消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正如很多人所期待的,我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由此将进入实施阶段,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
减少“为爱奔波”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在情人节、“520”、七夕节之类的结婚登记高峰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外排队等着领证的准新人中,不乏带着拉杆箱专程从外地坐高铁或打“飞的”回来领证的人,为了不耽误接下来的工作,有人领完证又赶忙返回工作地。
这是因为,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这一规则对常年在外的群众而言存在诸多不便,导致“为爱奔波”的人不在少数。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改革举措,对民众意味着什么?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与之相对的是我国人口流动愈加频繁的现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由此将进入实施阶段。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与家庭社会学研究室主任马春华表示,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满足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正逢所需,正当其时。”
酝酿良久“跨省通办”的条件日趋成熟
据了解,作为民生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一直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就提出了要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列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记者此前从河南省民政厅采访获悉,2021年元旦后,全省婚姻登记系统进一步“升级”,不仅实现了民政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联网,而且增加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扫描电子档案等功能,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核实信息……据悉,这些变化背后,就是我省在为稳妥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做准备。
业内人士表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试点推行将给婚姻登记机关带来的挑战可以预见。首先,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备和工作场地主要根据当地户籍人口和年登记量核定,试点将打破现有公共资源配置平衡格局。对于流动人口、外来人口众多的一、二线城市,就地登记结婚的人数或将陡增,这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承载能力将接受考验。其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涉及环节多,各地工作差异大,要实现“跨省通办”,需要各地民政部门的配合和磨合,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业内人士看来,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对婚姻关系缔结或解除予以行政确认的政府部门,既要做细做实服务,满足常住人口的婚姻登记需求,又要保证婚姻登记秩序,维护婚姻神圣性和严肃性,在便民和秩序之间求得双赢,难度可想而知。因此,试点工作既需要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参与和支持,及时了解“跨省通办”的内容和要求,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对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多提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探索可行路径。(蔡君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