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通知对债券可能发生的大幅度涨跌采取措施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时间:2021-03-12 09:25:49

3月1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上市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债券可能发生的大幅度涨跌采取措施。

通知称,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和政府支持债券竞价交易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通知提到,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对于投资者而言,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接下来深交所视上市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据之前深交所官网公告,3月5日,“国开2009”(证券代码:108611)和“国开2008”(证券代码:108610)两只债券价格出现重大异常波动,涨幅分别为208.82%和124.24%,收盘价格到期收益率为负数,严重偏离正常估值,引发市场关注。个别投资者在交易“国开2009”过程中存在盘中拉抬及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行为,将依法从严对相关投资者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监管措施,并及时将涉嫌操纵市场的线索上报稽查部门。

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博士郑磊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债券通常属于大类资产配置类,国开债的价格波动可能涉及散户跟风操作。监管采取了涨跌幅限制,通常这类规则对于炒作行为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3月11日,九洲转债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交所自09时52分24秒起对该债券实施临时停牌,于10时22分25秒复牌。

如是金融执行总裁、联合创始人朱振鑫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部分债券交易量不大,价格容易受到异常交易影响,导致暴涨暴跌。深交所此举还是为了稳定市场信心,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现在债券市场处于风险释放期,再有其他干扰影响就会比较大。

郑磊建议,将一些债券调整为仅限于专业机构投资者,持有前述债券的个人投资者等其他类型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债券或持有到期,这种措施应该更有针对性。随着债券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有必要采取一些防范交易风险的措施,尤其是对上市交易的信用债,应防范价格波动过大引发系统性风险。(徐一鸣)

关键词: 深交所 债券 大幅度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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