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开始执行 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平均降价53%

  • 来源:中国商报
  • 时间:2020-11-19 11:26:33

从11月1日开始,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开始执行,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品种,平均降价53%。与此同时,各地纷纷跟进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按时落地,足量供应,实现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透露,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种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节约539亿元。

三批“国采药”相继落地

11月5日,备受瞩目的首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开标。由于临床用量较大、竞争充分,心脏支架成为国家首个高值医用耗材领域集采品种。通过竞争,产生拟中选产品10个。经过本次集采,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为了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2018年底国家启动实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沈阳、广州等7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开展药品集中采购,明确带量采购、量价挂钩。2019年1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今年1月,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展,32种药品中选价平均降幅为53%,最高降幅93%。从11月1日开始,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开始执行,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品种,平均降价53%。

湖北省医保局日前下发通知,公布湖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33个注射剂品种进入首批药品集采目录,主要为青霉素及喹诺酮类抗生素类。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鄂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将组建采购联盟“抱团”砍价。

11月14日,淄博—青岛—东营—烟台—威海—滨州—德州七市采购联盟部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现场议价会在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举办,93家企业汇聚于此,其中不乏强生、新华医疗等知名企业。中选产品包含质优价高的进口产品、性价比高的国内主流产品和价格低廉的国内非主流产品,形成差异化价格梯度,满足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对不同层次产品的需求。

“国采药”每年节约539亿元

11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68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个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可节约539亿元。

回复中强调,在关于拓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确保医保患三方共赢方面,2020年4月,“4+7”试点一年期满,25种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达约定采购量的2.4倍,试点全国扩围已实施7个多月,采购进度达约定采购量的1.6倍。第二批集采启动前遭遇新冠肺炎疫情,除湖北外,其他省份均按时实施中选结果。实施近4个月来,采购执行进度达59%。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种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节约539亿元,其中因降价节约274亿元,因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产生的替代效应265亿元。河北、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青海等省(区、市)选择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抗生素、抗肿瘤药等部分采购金额较大的药品开展集采,取得显著成效。

业内专家表示,按照静态测算,三批药品集采全国大概能节省539亿元。按照居民个人支付40%来算,大概能节省216亿元,又通过扩大医保报销药品目录、提升报销水平,让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

具体来看,首先,提高了用药的质量层次。通过调查,在“4+7”试点之前,群众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比例大概只有50%,而实施试点之后能扩大到90%以上,等于整个用药层次得到了明显提高。其次,像抗乙肝病毒的药,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药品,通过降价,老百姓用药的可及性得到提高,老百姓都能用得起,健康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集中采购走向常态化

“药品采购,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期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不断完善,实现常态化开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表示,要尽快让带量采购的小切口发挥出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大效应,还应不断完整政策,处理好几方面关系,积极推动集中采购走向常态化。

谢茹建议,应尽快处理好降价与保质的关系。一方面,科学评估药品生产成本,在保证安全和有效的基础上,采购到性价比最高的药品,确保“低价中标”不走向“唯低价论”;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服务,确保中标产品市场扩容、产能扩张后降价不降质。

同时,处理好市场竞争与产业促进的关系。既要完善中选规则,增加中选企业数量,通过引导企业公平有序竞争倒逼国产药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鼓励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又要科学约定中标药品市场采购量,对未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进一步完善带量采购方向的省级平台招采,有序引导、释放企业市场预期。对节省出来的医保基金,建议按一定比例奖补给医院,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介绍,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而进行的一系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优化了集中采购模式,有序扩大了药品品种范围,构建起全国药品公共采购市场和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不仅提升了药品质量水平,而且确保了药品稳定供应。从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做起,未来将逐步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鼓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最终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生产流通市场格局,促进市场有序竞争。(记者 李远方)

关键词: 国家带量采购 降价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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