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抵扣开始确认,月入不足万元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 来源:证券日报
- 时间:2019-12-10 09:06:25
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即将实施一周年。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近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醒广大纳税人,尽快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例如子女达到入托、入学年龄,父母达到赡养年龄或者去世等情况,就需要及时调整、修正。
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如无变化,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说,个税改革具有减税指向性,特别是今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人均累计个税减税1764元,惠及2.5亿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月均收入4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在12.5%以下,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专家认为,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挡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因此,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便于享受减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