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发布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报道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3-05-12 20:56:38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5月12日讯(记者 乔永祯 摄影报道)5月12日,在第14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公安厅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一、攀枝花市公安机关破获丁某某等人购买运输假币案
【资料图】
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施某某等人为骨干的犯罪团伙,长期流窜于四川和省外多地,实施购买、运输、出售、使用假人民币。2022年7月,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等3人抓获,现场缴获假人民币100万元。该案已于2022年9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二、成都市公安机关破获“8.0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2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联合税务稽查部门成功破获“8.0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捣毁一个利用电商平台实施虚开骗税犯罪窝点。经查,该团伙利用电商平台富余票,采取“票货分离”方式,向下游1927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余万份,涉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价税合计15亿元。案件已于2023年2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三、攀枝花市公安机关破获“12.24”系列串通投标案
赵某某、张某等人为获取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或转包转卖牟利,以自身实际控制的建筑公司为掩护,采取串通业主方与招标代理机构、操控多家公司围标等手段对攀枝花市80余个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串通投标,涉案项目标的金额达12.43亿元。自2022年4月以来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扣押涉案资产600余万元。2022年12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某某、张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泸州市公安机关破获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2018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控制泸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粮油购销类商贸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等向四川泸州、宜宾和贵州遵义等地白酒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金额2%-3%的点子费,帮助下游受票企业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虚开价税合计高达7亿余元,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案件已于2022年9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五、内江市公安机关破获“6.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委托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APP平台,以高额收益为噱头吸引会员缴纳168元会员费后进行虚拟茶树种植,根据其发展下线会员的人数与累计投资金额设置为农户、场主、庄户、产业园等4种虚拟身份,并以此计算不同层级会员的返点获利。截止2022年7月28日,该平台以“金字塔”式结构发展会员达189层,累计注册会员7.6万余人,平台充值资金6.3亿元人民币,平台获利2.8亿余元。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查扣涉案资产3000余万元。案件已于2023年3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六、内江市公安机关破获“5.13”持有使用假币案
以犯罪嫌疑人屈某某、周某某等人为骨干的犯罪团伙,长期从外地购买假币后,在内江偏远乡镇农贸市场使用假币购物以换取真钞。2022年5月13日,内江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屈某某等4人抓获,现场缴获假人民币123.78万元。该案已于2022年7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七、乐山市公安机关破获“4.12”非法经营案
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万某与黄某利用虚拟货币USDT(与美元汇率恒定1:1)和人民币购买美金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从中赚取差价获利。该案发起全国集群打击,成功捣毁多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涉案总金额高达380亿元。案件已于2022年4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八、南充市公安机关破获饶某某、刘某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犯罪嫌疑人饶某某、刘某某等人为骗取银行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控制多家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签订虚假合同,并以2至50余万元不等的现金向银行信贷人员行贿。截止案发,该团伙大肆向9家地方商业银行中10余名银行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511万元。该案已于2022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九、眉山市公安机关破获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以来,黄某某在成都市成立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并陆续在成都等省内多地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共40余家。各分、子公司以提供养老服务、出售床位、存款返息10%—20%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9亿余元。2023年1月,被告人黄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涉案的其他6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
十、雅安市公安机关破获“3.22”虚假广告案
2019年7月以来,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搭建“共享鱼塘白白赚”刷单平台系统,通过网上推广、熟人介绍等方式招揽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购物平台商家以及其他社会人员注册会员。商家利用平台发布任务,社会人员则作为刷手接受刷单任务。平台为商家虚构交易量和浏览量假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截止案发,该平台注册会员涉及全国31省(市)86530人,代理商涉及8省(市)24人,刷单刷手66929人,商铺17561家,平台共收取商家资金24.8亿元,完成刷单任务2000余万单,非法获利6841万元。2022年12月,雅安市芦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主犯张某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川公安重点提示:
近年来,通过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传销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有所下降,但是随着“互联网+非法集资”“互联网+传销”的结合,资本运作类的非法集资、传销逐渐主流化,传销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交织日益严重,并呈现出虚假宣传诱惑大、手段翻新欺骗强、时空间隔查处难等特点。在此,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的防范意识,牢记“理性投资谨慎行、高息利诱皆画饼”的道理,坚决抵制非法集资和传销,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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