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资讯:乐山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3-03-15 20:00:01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乐山3月15日讯(记者 李举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引导,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案例一:为美冲动美容消费 消协介入终获赔
2022年11月5日,乐山市井研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反映到美容院消费16198元做超声炮后,脸颊一直疼痛难忍,和之前告知的不开刀、不手术、不疼痛不相一致。
(相关资料图)
经消委会调解、双方多次协商,美容院退还陈女士超声炮费费用、超声炮预付款、美容充值费余额、美甲年卡充值费,并赔偿陈女士使用6个月修复面膜的一半费用,总退款及赔偿额合计21092元。
案例二:未成年人私自购电脑 合同无效退货退款
2022年3月6日,乐山峨眉山市消委会接到张先生投诉,反映其不满10岁的儿子偷取家里的钱财到峨眉山市某通讯经营店购买了一台苹果牌的ipad Pro平板电脑,一只苹果笔和屏幕保险,共计消费8067元。
经消委会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同意退款退货。张先生承担监管不力责任,赔偿商家因产品激活受损费用,商家现场退还张先生7267元。
案例三:消费权益受损失 消委异地助维权
2022年2月13日,乐山市峨眉山市消委会接到刘先生投诉,称其花费599元在某微信公众平台订购的峨眉山某温泉酒店套房,实际同宣传不符,要求退款。
消委会工作人员介入后了解发现,刘先生投诉的酒店实际是未经登记注册的私人民宿,该公众号运营公司不在峨眉山市。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系统查询,电话联系到其负责人,并针对刘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沟通调解。最终,该公司表示会在1-3个工作日退还刘先生599元房费。
案例四:“盲袋”开出过期食品 消委助维权
2022年2月17日,消费者蔡女士称其孩子在井研县某文具店购买了“盲袋”,无法获取产品内容和质量信息,且预包装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要求文具店退货并赔偿相应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蔡女士投诉至井研县消委会。
随后,工作人员展开调查,让经营者当面拆封“盲袋”,现场发现装有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盲袋”达几十个之多。最终,经营者同意向蔡女士赔付1000元并表示了歉意。同时, 井研县消委会也将此案移交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案例五:合同不规范 获全额退款
2022年2月20日,张某向乐山市市中区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在乐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签订了定车合同并交付了10000元定金,但经过2个多月仍未看到心仪的爱车,要求重新拟定合同或退订金。
经消委会调解,经营者意识到自身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退还投诉人订金10000元,双方解除合同。
案例六:未尽告知义务 商家全额退款
2022年6月6日,消费者何女士投诉称,在马边某造型理发店购买了一张价值38元的体验卡(可洗吹4次),前往使用该卡时被告知,此卡早上9点至下午3点才能使用,并且每天总共只服务40人次,超过当日接待量便不再接待。何女士表示,商家买卡时没有告知相关使用限制条件等,且服务态度不好,要求商家退卡退款。
马边县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到该店现场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退还投诉人购卡费用38元。
案例七:电动三轮车上牌遇尴尬 消委会助力获退款
2022年7月4日,一中年人到乐山市峨边县消委会投诉,称他的父亲在峨边某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因在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该电动三轮车的相关信息,无法办理上户手续。找到销售商家理论,商家说当时厂家告知电动车不用上户。
消委会随即介入调查,并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和沟通,最终厂家决定全额退还给消费者购买电动三轮车的货款4660元。
案例八:过期种子不出苗 消委助力获赔偿
2022年4月18日,峨边县沙坪镇村民吉录某某向峨边县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在峨边县某种子经营部购买5袋玉米种子,又花费1500元请当地村民种完了5亩地的玉米种子,种下后至今不出苗。峨边县消委会经调查核实,发现该经营部由于疏于对销售的玉米种子的查验,将已超过质保期的5包玉米种子销售给吉录某某,造成播种后不出苗的后果。
经调解,经销商峨边县某种子经营部退还吉录某某购买种子款150元,并接受惩罚性赔偿500元;按实际劳动损失赔偿,承担复种人工费,以及交通费、化肥,五项合计一次性退赔吉录某某3800元。同时,峨边县消委会指导他迅速购买玉米种子,及时进行了复种,不误农时。
案例九:高价冰淇淋未标价 消委会介入整改
2022年10月13日,郑女士向乐山市沙湾区消委会投诉,她在沙湾区某超市买了一个冰淇淋,没想到结账时扫码价格为49.5元。郑女士认为,商家没有对这款冰淇淋明码标价,拿到柜台结账才发现价格如此高昂,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沙湾区消委会与城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随即开展调查。经与该店核实,超市主管表示因本店工作疏忽带来不良影响感到抱歉,承诺会加强对工作人员和明码标价制度的管理,并向郑女士道歉,退还商品全款。未明码标价问题已责令整改。
案例十:名表屡出问题 按照三包规定退
2022年10月5日,程某在乐山市某商场购买价值19000元的手表一枚,可短短一个多月,却接连出现走时不准的问题,遂要求退货退款。店内经理表示,只能按照三包规定继续帮他修理。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程某投诉到乐山市市中区消委会通江二分会。
经调解,最终商场方以每天按照价款万分之五的使用折旧率扣除折旧费520元,一次性退还消费者18480元,消费者退还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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