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察:商标侵权、销售专利标识不规范产品 资阳发布一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2-11-23 17:58:16


(资料图)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资阳11月23日讯(记者 杨颜铭)记者了解到,今年,资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办结了一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包括商标侵权案、假冒专利案、侵犯专用标志案、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案等。近日,将一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公布,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案例一:安岳县朱某五等人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会同安岳县公安局经2个多月的跟踪追查,于2022年1月10日晚收网,捣毁生产、存储、销售窝点4个。现场扣押假冒茅台飞天、国窖1573、五粮液等酒共计6165瓶,扣押包装材料120件,扣押五粮醇、泸州老窖头曲、绵竹大曲等基酒1323瓶,作案工具若干。扣押物品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经审查,2014年至今,朱某五等人在浙江购买五粮液、五粮春、舍得酒、国窖1573、茅台、剑南春等名酒包装材料、防伪标识等,在成都、安岳等地购买五粮醇、绵竹大曲、泸州老窖头曲、茅台王子酒等作为基酒,在安岳县土地堂沟农贸市场租用居民住房作隐蔽生产、存储窝点,非法将五粮醇翻装为五粮液或五粮春,将绵竹大曲翻装成舍得酒或剑南春,将泸州老窖头曲翻装成国窖1573,将茅台王子酒或者茅台迎宾酒翻装成飞天茅台酒。使用摩托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运输假冒名酒,通过吴某利、唐某、胡某蓉等人将假冒名酒销售至安岳等地,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乐至县某家电行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产品案

2022年4月18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乐至县回澜镇某家电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柜内有待销售的汉室?照明LED球泡86只(其中18W的LED球泡47只、13W的LED球泡39只)。该LED球泡外包装标识有“私模专利产品”,生产厂家:江门市汉室照明有限公司,未标注专利类别和授权号码。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2月从苍山县购进该批汉室?照明LED球泡,一共购进100只(其中18W的LED球泡50只、13W的LED球泡50只),进货价格均为5元/只,截至被查时共销售14只,销售价格均为7元/只,该行为属于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的专利产品行为。依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相关规定,乐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该批LED球泡进行下架。

案例三:临空经济区某超市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含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案

2022年6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资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园小区的某超市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有3个吉祥物“冰墩墩”立体包挂匙扣、5个冬奥会吉祥物立体饰扣,产品包装印有“冰墩墩”“雪容融”、北京2022年冬奥会特许商品等字样,当事人无法出示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经查实,当事人于2022年6月5日从雁江区某文化经营部购入“冰墩墩”“雪容融”立体饰扣及包挂匙扣共计17个,截至案发时售出7个,自用2个,剩余8个,总计进货成本131元,货值金额280元,除去自用的2个“冰墩墩”“雪容融”立体饰扣套装,非法经营额共计230元。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并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合同。

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含有“冰墩墩”“雪容融”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且属于首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非法经营数额较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处没收吉祥物“冰墩墩”立体包挂匙扣3个,冬奥会吉祥物立体饰扣1个,冬奥会吉祥物立体饰扣4个,罚款1000元。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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