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报:四川公安曝光“百日行动”期间九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2-09-29 19:59:20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9月29日讯(记者 夏婉琳)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为扎实推进夏季“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四川公安组织警力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于今日曝光九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资料图】

四川公安开展夏季“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改装车飙车“炸街”

案例一:7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改装摩托车,声音刺耳,严重扰民。民警现场拦截之后,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查。经核实,该车非法加装排气管。目前,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张某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

案例二:7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仁济路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声音刺耳,民警立即现场拦截。经核查,该车非法改装了排气管。目前,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陈某某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

案例三:7月24日,王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改装排气管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查处。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车主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7月27日,王某再次因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改装排气管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查处。第一次查处后未进行变更登记,3天后再次因同样的问题被查处。目前,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强制责令王某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王某已对该车车身颜色进行了变更登记。

四川公安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川公安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货车超载

案例四:8月4日下午,乐山峨眉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遮挡了号牌的超载重型自卸货车从龙池往高桥方向行驶。”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指派高桥中队出警,中队执勤民警迅速在辖区设卡对该车进行拦截,17时35分许,在国道245线720公里处拦截到该车,并将驾驶人带回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车驾驶人高某在驾车经过国道245线龙池段超载超限治超站时,因怕视频检测对其超载进行处罚,便用毛巾将号牌进行了遮挡。经检测,该车核载27吨,实载62.05吨,超载达129.81%。最终,民警依法对高某故意遮挡号牌、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5分,罚款2250元的处罚。

面包车超员

案例五:8月12日10时许,绵阳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面包车疑似超员,于是联合丰谷派出所在丰谷镇团结村拦停该车辆,经核查,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13人。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含)未达到100%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该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车辆套牌

案例六:日前,内江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支队秩序大队转重庆交管部门的通报,称一辆重庆籍小轿车涉嫌被同品牌同车型的小汽车套牌,该套牌车在内江长期行驶,并产生了多次交通违法。接到通报后,内江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立即对该嫌疑车辆展开了研判分析,并通过公安集成指挥平台,掌握了该车的通行规律,结合天网视频追踪,最终确定嫌疑车辆的落脚点为市中区幸福小区。

7月20日中午,内江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市中区幸福小区布控查找。当天中午两点左右,交警在幸福小区南门附近锁定了嫌疑车辆。由于车辆驾驶人不在车上,且无法取得联系,交警将嫌疑车辆扣回大队做进一步鉴定处理。

经技术人员检测,该车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均有打磨更改的痕迹,最终警方通过查询该车的隐藏车架号锁定了原车信息。民警乘胜追击,通过技术手段很快就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及其住所,并于7月21日凌晨两点将嫌疑人杨某挡获归案。

经调查,杨某所使用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证均为伪造。目前,驾驶人杨某已因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15000元,并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四川公安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人货混装

案例七:8月1日16时46分许,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辖区内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后厢门未关,且货厢内载着七八名乘客和货物。见状,民警立即要求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熊某曾考取“C1”型机动车驾驶证,于今年7月2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经清点,其驾驶的货车货厢内违法载有7名乘客。随后,民警对熊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车厢内乘坐人员下车换乘其他合法车辆,同时依法对熊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醉驾

案例八:7月10日,张某醉酒(乙醇浓度为:219.6mg/100mL)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德阳广汉市柳州路处倒车,与停在小区停车位上的五车相撞,造成六车以及卷帘门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德阳交警支队广汉大队认定: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四川公安交警提示:开车上路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醉驾害人害己,守法出行,文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案例九:8月10日晚21时40分许,乐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乐至县陈毅故居旅游大道4km+500m处,一辆由乐至县劳动镇驶往乐至县城方向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撞上了道路右侧护栏,车辆和护栏严重受损。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处置。当民警对出现在事故现场的男子进行调查询问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男子先是称车借给朋友开了,后又称是其老婆开的,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漏洞百出的“戏精”男子又称是自己妹妹开的车,民警随后拨通了其妹妹电话,谎言当场被戳穿后,男子又说开车的是另一个男的。最终自知“蒙”不过去的男子,在民警一次次耐心教育和劝告下,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上路边护栏酿成事故的事实。经抽血检测,何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9mg,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

(图片由四川省公安厅提供)

关键词: 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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