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 自贡“双首家”完成首单调解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2-04-21 16:58:23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自贡4月21日讯(记者 徐昭磊)4月21日,记者从自贡市贡井法院获悉,自3月11日成立以来,自贡“双首家”即首个劳动领域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及首个行业领域“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近日成功调解了首单农民工维权案件,4名农民工的劳务费终于有了着落。
联动调解
2021年3月20日,被告刘某邀请原告郑某等四人前往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某镇修建火车站围墙,约定报酬为每天350元,按月发工资。郑某等人上班后,刘某并未按期支付工资。郑某等人在2021年5月8日找到刘某结算,刘某出具欠条,在欠条上约定实际工程承包人黄某代付劳务费21300元给郑某等人。之后,刘某与黄某都未支付劳动报酬。无奈之下,郑某等人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希望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劳动报酬。
贡井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发现本案系农民工维权案件,案件金额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务工。但郑某的诉状没有实际项目承包人黄某的身份信息,被告刘某作为欠条实际出具人,拒不配合法院核实案件情况,简单的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郑某等人的维权陷入两难局面。考虑到如果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责任主体有待进一步核实,解决纠纷耗时较长,程序烦琐,加之农民工诉讼能力有限等情况,而分流到“双首家”站点诉前调解效果将会更好,贡井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将该案委托贡井工会联合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远程连线
贡井工会诉前调解人员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刘某和黄某联系,但刘某和黄某既不接听电话,也不愿意调解。调解人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上两人,通过释法说理,耐心调和,项目实际承包人黄某终于同意支付郑某等人劳务费用,并自愿作为案件当事人与郑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于黄某在外地,为及时巩固调解成果,驻站点法官刘小艳还通过远程网上调解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法院出具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确保郑某等人的劳务费用及时到位。
至此,该起农民工讨薪案在贡井法院和贡井工会的携手下,在自贡“双首家”得到成功调解,实现了诉调对接、快速解决的目标,及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劳动领域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及“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系贡井法院与贡井区工会、区司法局、区人社局于2022年3月11日成立的自贡“双首家”劳动领域和行业领域服务站点及工作室,将站点、工作室直接设置在人社局,体现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新时期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工会组织、司法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等部门职能作用,创新解纷方式,拓宽解纷渠道,实现府院联动,源头治理,高效便捷解决劳动领域维权案件。(贡井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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