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法庭”开进村庄 审判普法两不误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2-03-30 20:34:49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3月30日讯(记者 何佳欣)3月30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扎西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扣押违法所得,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案情回顾:被告人扎西某某为修建自家房屋,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外,擅自在国有重点公益林盗伐云杉19株,折算活立木蓄积39.1908立方米,数量巨大。本案发生在茶马古道上的千年古城——松潘县。松潘县地处岷山山脉中段,属青藏高原东缘,物产丰富,是平原与高原、山区与草原的过渡区。森林资源是松潘县的生态环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盗伐林木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所有权,更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危害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最终,被告人扎西某某为了自己的一时便利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法官说法:“伐树要许可,毁树需担责”。森林资源具有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作用,大家因生产生活用途需砍伐林木,应先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采伐手续,经依法审批后方可按规定砍伐。即便是自留山上的林木也应遵循“先申请后采伐”的原则,否则便属于乱砍滥伐,系法律所禁止的。办理采伐许可证后,要严格依照采伐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否则同样属于乱砍滥伐,系法律所禁止的。

记者了解到,围绕林区群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审判,成铁二院联合松潘县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松潘县人民检察院、松潘县司法局、松潘县林草局、安宏乡人民政府开展“以案释法”藏汉双语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中,联合普法单位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件,向现场群众详细讲解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案说法,进一步加深群众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认识,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知法守法,不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不盗伐、滥伐林木,不捕杀、进食珍贵野生动物,爱护环境,做好森林防火,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护绿水青山。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加以惩戒外,开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审判的更大意义在于,积极引导行为人从一个生态破坏者向生态保护者的转变,让更多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因为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制裁,我希望用我的行动弥补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扎西某某在成铁二院法官的见证下,与安宏乡人民政府签订了为期半年的义务护林协议,正式从一名“砍树人”变为森林“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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