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蹄疾步稳 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突破成势
- 来源:深圳商报
- 时间:2021-10-15 15:48:42
伴随着“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的落地,最新统计显示, 截至目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项授权事项中,22条正式落地、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他18条事项正在有序推进。
举全市之力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深圳用好部省市联动的央地协同机制,举全市之力推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落细。中央部委大力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形成“部委搭台、深圳唱戏”的良好局面。广东将10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深圳实施、出台省级层面支持举措,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更充分的探索空间。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一揽子”授权机制,对列入首批授权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外,其他不需逐项报批;探索“一揽子”统筹机制,构建“市委深改委—改革办—各涉改单位”工作架构,注重将关联度高、推进难度大的改革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国字号”平台协同推进,实施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探索“一揽子”落地机制,建立包括1个实施方案、1个分工方案、若干专项方案的“1+1+N”落实体系,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路径。
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突破成势
今年7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份裁定书送到债务人梁某的手上——他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得到了法院的批准。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深圳中院审结的首例个人破产案,也是裁定批准个人重整计划的第一案。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年来,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突破成势。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创造个人破产领域“四个第一”,即出台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成立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上线首个个人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受理首批个人破产案例。此外,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绿色金融条例等首创性地方法规等。
战略战役性改革获得显著成效
今年8月4日,深水规院和倍杰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鸣钟上市,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1000家。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以来,新上市公司208家。
深圳战略战役性改革获得显著成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落地实施;全国首批9个国家级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涉及我市3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探索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试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改革,形成“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混合用地的混合使用”等多种土地利用模式;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落地为契机,探索“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社会化用人”新型科研机构管理模式,成功承接外籍高端人才认定权,港澳医疗、规划、涉税等专业人士获准在深圳提供专业服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空间实现拓展,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645项,在全国复制推广65项,充分发挥全面深化改革试验田作用。
补短板强弱项改革加速推进
今年4月16日,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进口的首个药品“抗D免疫球蛋白注射液”和首个医疗器械“磁力可控延长钛棒”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完成交接,放宽国际新药准入改革事项在深圳落地。
深圳补短板强弱项改革加速推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国际前沿药品临床应用,目前已有港澳上市的9个药品和2个医疗器械获批使用,全市开设11家港澳资医疗机构、7家定点医院提供香港病人转诊服务,118名港澳籍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深长期执业;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立和撤销权下放落地;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顺利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试点铺开,提升了深圳现代教育竞争力。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深圳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40条首批授权事项中,涉及“修法”的有26条。自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法规17部、修改10部,大多数法规为“全国首创”,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绿色金融条例、数据条例等一批全国首创性、引领性法规。新兴领域立法成为“重头戏”,推进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细胞和基因、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产业新业态立法;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新路子”,出台实施城市更新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聚焦“民生七有”精准发力,出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徐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