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缓解新市民住房难
- 来源:安徽商报
- 时间:2022-01-11 16:53:53
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建设标准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考虑到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合理配套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严禁借机进行商业开发。《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条件、户型面积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咋样?《实施方案》明确,实行低于市场租金的租金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享受的政府补助、低息贷款、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等优惠,应在租金中有所体现,切实降低租金水平,让利于民。各地要建立市场租金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原则上一年评估发布一次。
合肥等六市为发展重点城市
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等6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大城市标准,明确为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他城市(含县级城市)确有发展必要和需求的,在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式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在发展方式上,我省方案明确,可通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发放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
主要安排在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
租金便宜,地段咋样?我省《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
我省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土地供应。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享受各类支持政策。政策同时明确,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用电价格可选择执行居民峰谷电价。(刘媛媛 周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