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提速 增量收入稳步下划地方
- 来源: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 时间:2021-05-11 16:12:31
备受关注的消费税下一步改革方向逐渐清晰:消费税扩大征收范围成为小概率事件,改革主要方向是部分税目征收环节后移,并将部分收入下划给地方。
据了解,消费税征税对象是特殊消费品,目前包括烟、酒、油、车等15个税目,目的在于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不可再生资源、奢侈品等商品消费,并筹集财政收入。根据财政部数据,去年我国消费税收入为12028亿元,同比下降4.3% 。消费税目前是国内第三大税种。万亿元级税种消费税近些年改革动作频繁,其中就包括调整征收范围和税率。
征收环节后移
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也基本平稳。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中,明确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征管便利,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消费税税目征收环节都在生产环节。消费税下一步改革重点是征收环节后移。
而在现有的消费税税目中,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征税外,分别在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由于消费税收入主要来自烟、酒、成品油、小汽车四个税目,因此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关键在于这四个税目。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烟酒油车征收环节后移征管可控,但没有成熟的政府间收入分成方案,因此没有全部推开。征收环节后移,必然会导致烟酒等生产地税收锐减,如何稳妥推进是关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关键在于做好征管可控前提下,解决好地方收入划分问题。
专家表示,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税,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生产企业的负担,不利于鼓励生产经营积极性,且部分企业通过多种手段来偷税漏税。而征收环节后移至零售批发环节,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生产企业负担,更好地发挥消费税调节作用,增加财政收入,不过征管难度也相应加大,而且对地方收入有影响,因此要稳妥推进。
增量收入稳步下划地方
前不久,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
事实上,随着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开,营业税被废止,地方失去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为了弥补地方减收,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从此前75:25调整为50:50。而健全地方税体系也成为财税改革下一步关键。同时,为了拓宽地方收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专家认为,近期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落实,在大大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增长承受压力的状况,将消费税收入划归地方有利于补充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体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谢贞发建议,由于消费税收入增长波动幅度大,且各省份差异也较大,因此,在消费税下划地方时须谨慎选择基数年份,以保证中央与各省份的财力平稳过渡。基数确定后,建议将之作为各地固定上解中央的数额,并切断其与各地消费税收入增长的关联。另外,对于该改革对地方财力的综合影响及改革后消费税收入在地区间的不均衡分布问题,应通过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来缓解改革对各地区财政收入的冲击。
消费税改革再提速
作为“十四五”时期税制改革的一场重头戏,消费税改革正在加快脚步。“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组赴广东省就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和直接税体系等开展了专题调研。
在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税制改革大背景下,本轮消费税改革的方向已基本敲定:调整征收范围和税率、征收环节后移、税收收入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消费税立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消费税改革是在现代税收制度改革的大框架下进行全局谋划的,也是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结合地方税体系的完善,用消费税改革来激发地方的积极性,是一个很好的抓手。此外,消费税改革也可以更好地实现对消费行为的引导,优化消费结构。
在蒋震看来,消费税改革不能一刀切。“征收的范围不同,应税消费品不同,对税收收入带来的影响也不一样。在后移环节中不能一刀切,要注意轻重缓急,优先推进条件具备的,慢慢推向全局。”
专家表示,消费税改革的基本目标在于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未来,消费税要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降低地方财政风险、引导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同时,征收环节后移等改革有一定的持续性,要以立法的方式巩固前期改革成果,提升相关消费税政策的权威性,使之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不断推动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也是下一步要落实的目标。(依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