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股东减持前未披露减持计划 收深交所监管函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时间:2021-04-14 14:30:47

4月13日早间,高乐股份公告称,因减持前未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持股股东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鸿辉实业”)为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2021年3月16日,高乐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称新鸿辉实业因所持质押股份触及违约处置情形,2021年3月9日至3月12日期间累计被动减持股份947.20万股,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1%,减持金额为1756.04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公司未披露减持计划。新鸿辉实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 2.3条、第3.1.8条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新鸿辉实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交所提醒新鸿辉实业,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的3月16日,高乐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股东新鸿辉实业的函告,因新鸿辉实业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到期,新鸿辉实业未能按约到期回购,海通证券对其进行违约处置,导致新鸿辉实业所持高乐股份被动减持。

2020年半年报显示,高乐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塑料玩具、教育信息化服务行业、批发和零售。(罗逸姝 庞昕熠)

关键词: 高乐股份 股东减持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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