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成职场硬指标?多方合力破解职场年龄限制

  • 来源: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 时间:2021-03-04 16:44:55

春节过后,又到了招聘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段。但招聘市场上,很多企业招聘都要求“年龄限35岁以下”的现象再度引发关注。有专家提出,我国“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退,要通过各种措施为不同年龄阶段的求职者提供全方位保障,守护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

现状:35岁成职场硬指标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35周岁成为职场上的一个“硬指标”,而且几乎在各个就业场景下都存在。公务员考试,大多要求35岁以下;在企业招聘中,除了特殊职位另作要求外,大多数招聘也都限定了35岁以下;一些互联网公司近几年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时,也将35岁确定为一个分界线,甚至部分公司明确要求“员工90化”。

如果求职者过了35岁,除非自带资源或拥有其他“杀手锏”,否则简历极有可能会被丢进垃圾桶。而很多企业的在职人员,一旦过了35岁也开始变得提心吊胆,担心被“优化”“分流”甚至“劝退”。近日有报道称,一些地方的优秀基层干部因为年龄超过了35岁无法参加“二次择优”,而且由于年龄的“一刀切”限制,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等问题。

35岁以上人群的就业困难导致“35岁焦虑”。智联招聘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随着工作年限增长,58.5%的职场人都感受到了中年危机。其中,70后是主要波及人群,有中年危机感受的人占据了89.8%;而80后中,81.6%也表示遭遇到了中年危机。调查还显示,12.2%的白领认为35岁之后有失业的风险。

尽管如此,现实是35岁以上人群存在着大量的就业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0年2月-9月,在智联平台投递简历的35岁-49岁中高龄(35岁以上)求职者同比增长13.5%,增速约为35岁以下求职者(7.3%)的两倍。问卷调查显示,在35岁以上的求职者中,有近一半因收入下降而从中高收入群体降至低收入群体。同时,去年3月失业的35岁及以上人口中,目前仍有近2/3在继续寻找工作。

问题:企业倾向于青春红利

针对职场上35岁的年龄限制,有专家认为,这一现象的存在是因为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人口红利时期,年轻劳动力数量较为充足,因此很多用人单位更倾向于大量使用体能和精力都较为有优势的年轻人。

另外,很多企业将招聘年龄线划在35岁,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力成本较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尚无婚姻家庭等拖累,而且薪金待遇要求不高,管理起来相对容易;而35岁以上的求职者,既希望得到较高的待遇,又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重担,而且工作理念、社会经验等相对固定,融入新的企业环境较为不易。

从深层次来看,“35岁现象”也和职场生态、社会舆论等外部环境分不开。尽管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萎缩等问题,但许多企业仍偏爱精力充沛的年轻毕业生而非中老年人,这一趋势在科技行业中最为明显,有的互联网企业推行“996”工作制,多数35岁以上的开发人员被认为年龄偏大无法承受强度较大的工作。

“‘35岁+’面临的就业难题也和目前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当前相当部分企业的发展运营模式雷同,业内竞争激烈,而对高经验值、高技术性、低工作强度的劳动力需求偏低,在人口红利尚能满足的情况下,企业自然愿意偏向用工作时间更长、薪资期待更低的低龄员工来替代高龄员工,‘青春红利’在就业上的优势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朱国玮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指出,“35岁+”人群就业渠道、选择更窄,收入更低,而这类群体有家庭有房贷,一旦失业,家庭财务状况会变得十分脆弱乃至恶化,容易引发区域性银行按揭贷款违约等连带风险。

更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越过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在这种现实下,延迟退休已在推进中,如果35岁便无法顺利求职,实际上也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

求解:多方合力破解年龄歧视

35岁以上的员工是否真的水平变差了?实际上,从工作效率、工作经验、对单位的忠诚度来看,35岁以上的员工是有优势的,甚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35岁的人在体力、精力、思维等方面依旧处于上升阶段。

来自智联招聘的报告显示,老员工从事技术、研发岗位在单位中的比重高达42.9%。这从一个侧面显示,年纪并不是就业市场上的主评判标准,有能力和充足经验的人依旧在职场上担任着重要角色。

专家认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延迟退休等政策的推进,“35岁歧视”问题亟须被打破。“近年来,随着劳动力供给的减少,这种‘35岁歧视’的情况也在逐渐得到改善。我们企业明显感觉到招聘年轻人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也不得不放宽求职者的年龄上限。”长沙某线上售货平台招聘方介绍,其公司蔬菜分拣员、保洁等基础岗位的年龄要求都已放宽到65岁。

全国人大代表王全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建议人事部门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4章第16条第2款中针对年龄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修改为“18周岁以上”。“我们无从得知,也没有科学论证35周岁以上的人就不能胜任该工作。这样的条款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可能造成人才流失。”王全表示,“35周岁以下”不应成为一条警戒线,而将有经验、有实力、有才能的人才挡在了就业门槛外。

专家认为,目前职场存在对35岁以上求职人员的偏见,急需从公职单位到私企全方位加以改观。

与此同时,求职者也需要从自身的努力角度出发来破解这一问题。有专家建议,35岁也是自身需要去突破的一个坎儿。35岁以后,职场对求职者的容错率已逐渐降低,这就需要从自身出发,对职业做好规划,以免在35岁以后因无一技之长,也无经历和资源等优势,而成为受歧视对象。(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