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正式下发楼市调控新政 “新政八条”为楼市降温
- 来源:经济参考网
- 时间:2021-04-06 14:54:19
5日晚间,已提前发布调控预告的合肥正式下发楼市调控新政,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
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2021年,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
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重点区域进行限购。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法拍纳入限购。合肥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当前“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房源用于刚需购房。值得注意的是,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贷款收紧,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
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者委托第三方收取房价款以外的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车位、储藏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合肥新政八条,进一步体现了大城市房地产政策趋严的导向。合肥房地产自去年四季度开始,炒作现象增加,相关政策条款势必对后续市场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