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出台 明确“三创”人才不以文凭为人才住房申请依据

  • 来源:观点地产网
  • 时间:2020-11-05 09:43:40

福州本地报道,《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日前已通过并实施。

实施细则对教、卫及“三创”人才放宽了门槛,明确“三创”人才不以文凭为人才住房申请依据,按照融资金额、投资金额等标准认定;还规定按照人才层次实行租房分档优惠,最高可免租金。

据了解,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分为配售型和配租型,按人才标准及社会贡献大小进行销售或租赁,供应范围为福州滨海新城规划管控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民办非企业。

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A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可免租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人才住房按市场租金标准3折出租。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享受按市场租金标准5折或7折出租优惠。

另据了解,滨海新城启动建设以来,坚持优先规划、建设人才住房,目前已建成租赁住房一期、武夷书香名邸与恒荣广场人才住房2100余套;在建新投汇贤雅居、公共租赁住房二、三期、新天地国际华府等人才住房2600余套,房源地理位置优越且涵盖4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多种户型。

关键词: 滨海新城 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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