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87.6% 无严重污染天数

  • 来源:华声在线
  • 时间:2023-01-30 07:47:49


(资料图)

1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12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6%,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1.4%,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8%,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2%(12天),无严重污染天数。全省优良天数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全省14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郴州市(下降8.8个百分点)、益阳市(下降7.4个百分点)和永州市(下降6.0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衡阳市、娄底市、株洲市、岳阳市、长沙市、常德市(与长沙市并列第11)、益阳市和湘潭市。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12月,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5个,占98.6%;Ⅳ类水质断面2个(洞庭湖岳阳湖区、益阳市大通湖),占1.4%。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增加约1.4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减少1.4个百分点。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534个省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520个,占97.4%;Ⅳ类水质断面13个,占2.4%;Ⅴ类水质断面1个(岳阳市华容东湖),占0.2%。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增加1.3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减少0.9个百分点、Ⅴ类、劣Ⅴ类断面比例均减少0.2个百分点。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26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1-12月,全省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按照20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Ⅰ类水质水源地3个,Ⅱ类水质水源地29个。与上年同期相比,30个水源地保持稳定,2个水源地水质提高。

1-12月,洞庭湖湖体11个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其中,岳阳湖区为Ⅳ类水质,常德湖区和益阳湖区均为Ⅲ类水质。湖区总磷平均浓度同比由0.063毫克/升下降为0.060毫克/升。

(一审 卢小伟 二审 蒋俊 三审 石伟)

关键词: 个百分点 城市环境 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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