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民警转岗成猪倌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时间:2019-12-05 16:56:09

位于大兴的北京沐林教育矫治所内,有几栋挂着“生猪养殖习艺基地”牌子的红砖房,房内常年弥漫着一股股难闻的腥臊味。这里就是管教女民警孙颖的工作岗位,虽然是警察,但她的日常工作则是向在押的部分服刑人员教授养猪技能。据了解,工作之初,孙颖负责管理女性服刑人员,可是,干了将近10年的心理矫治工作,孙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派去养猪当“猪倌”。(9月25日《京华时报》)

公务员职位流动很正常,需平常心对待。“社会主义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据悉,这位女民警做了10年的心理矫治工作,负责管理女性服刑人员,是单位的“矫治能手”,后被单位派去管理“生猪养殖习艺基地”。公务员不是光新亮丽、工作轻松的职业,转岗成“猪倌”也属正常的岗位调动,网友们不要大惊小怪,也无需过度赞美。

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很重要。人们最大的挑战往往是自己。面对突然换岗和有难度的工作内容,我们的女民警并没有被吓跑和打败,她克服心理和外在的困难,积极学习养猪的专业知识和防病技能,到其他猪场借鉴学习,很快就从矫治能手变成了教育能手,帮助服刑人员学习养猪技能,让他们在被释放后能够自食其力,不再犯错。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这不仅仅是对服刑人员的希望,也是对公务人员的要求。有的服刑人员为追求吃穿或其他某些享受,不通过劳动的正当手段去获得,而是去偷骗甚至去抢,缺乏正确的劳动观念。通过养猪等劳动改造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学得一技之长,增强谋生就业的能力,奋力改造,重获新生。我们的公职人员更不应该吃不得苦,只要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工作都是劳动价值的体现。

让劳动者的价值回归。传统的观念始终对“劳动最光荣”心有亲切感,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劳动者的价值得到体现和发扬,只有一这样才能消除一部分人轻视劳动的观念。不管是老百姓还是国家公职人员,只有作为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得到了保障,才会加快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