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交付公告
-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 时间:2023-08-03 05:47:12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交付公告
各位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签约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已取得《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拟定于2023年8月完成交付。为保证房屋交付手续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正式公告如下:
一、安置房购置款支付阶段
被征收人于 2023 年8月8日前往银行缴纳地块一至地块四安置房购房款总额的50%(本次结算只限安置房购房款,车位购置结算不在本次中办理)。
具体缴款要求详见《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安置房购房款缴款指引》(附件1)。
二、开放验收阶段
请签约人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携带相关资料按相应时间到新街村安置区村委办公楼办理安置房验收,具体安排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交付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安置房交付方案”)。
三、集中交付阶段
请签约人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携带《收房通知书》至新街村安置区村委办公楼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具体安排详见安置房交付方案。
四、补贴发放事项
临时过渡用房补贴对于已经交付的安置房面积部分不再发放(按本次交付安置房面积占总安置面积的比例来计算停发的临时过渡用房补贴),小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至本次安置房交付当月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安置房购房款缴款指引
2.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区安置房交付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 月1日
附件1: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安置房购房款缴款指引
一、按照《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交付公告》,请各被征收人于2023年8月8日前将征收补偿款安置合同(第五条支付方式)约定购房款总额的50%(不包含车位)支付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收款账号:441169561013000574870
二、转账时需备注“合同号+签约人+安置房购置款”,如“四001张三安置房购置款”,以免无法区分款项影响后续结算及交房工作。(注意:每份合同的购房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不接受一份合同多次转账。)
三、如转账人与签约人不一致,请到银行柜台办理,完成转账2个工作日后携带征收补偿款安置合同、签约人及代付人身份证原件、纸质银行凭证、公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到新街村村委(新街大道47号)签《代付款证明》,以完善支付手续,避免出现姓名不匹配影响后续交房情况;
四、被征收人足额转账后不需到新华街确认,如遇银行反馈特殊情况街道将主动联系,请各位届时积极配合。
五、如需办理授权业务的签约人,请在2023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街村村委(新街大道47号)进行办理。
感谢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村民的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日
附件2: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交付方案
在花都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确定由新华街党工委、新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新街村党委、村民委员会共同参与,拟向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拆迁安置户交付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
为依法、有序推进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交付工作,确保新街村拆迁安置户顺利进行收房,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付范围
本次交付的安置房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7日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摇珠定房活动中所摇取(地块一、地块三)的安置房(合计909 套),位于新街安置区地块一1—7栋幢内、地块三1-4幢内,分为65㎡、85㎡、110㎡、140㎡共计4种面积户型,以上安置房已取得《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符合房屋使用标准,现交付使用。
二、收房对象
本次安置房的收房对象为2月25日至2023年2月27日已摇取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新街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的新街村拆迁安置户,原则为签约主体本人(以下简称“签约人”)。如有需委托他人参加、签约人已故、涉法涉诉、房屋权属有争议和未交齐购房款等情况需完成以下的事项方能办理:
(一)如需委托他人参加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签约人侨居海外、港澳台等原因无法到场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拆迁补偿合同的签约人已故的,其继承人应提交具有继承权的公证书,或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指定一名代表收房(继承人需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村委证明等)。
(三)存在涉法涉诉、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争议主体需通过自行协商或司法程序等途径明确权属问题,并由各方提供相关文书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四)对于未交齐购房款的,需补交齐购房款后,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三、交房流程
(一)开放验收阶段(8月8日至8月14日)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请签约人携带相关资料并按照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开放日程安排表》)前往新街村安置区村委办公楼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并进行安置房验收。
签约人需携带资料包括《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广州北站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农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签约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北站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摇珠定房结果确认书》、购房款总额的50%缴款凭证、及其他资料(如涉及)。
签约人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资料后,领取《住宅质量检查表》、《水电读数表格》等资料,在物管处及施工方陪同下,逐一进行验房收房并签订《收房确认书》和领取安置房钥匙,完成安置房交付。
如在验房中存在问题,经签约人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将问题填写在《住宅质量检查表》并提交至物管处/施工方,由施工方进行统一排查评定,于2023年8月2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另行通知验房时间。
(二)集中交付阶段(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请未签领《收房确认书》和安置房钥匙的签约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新街村安置区村委办公楼签领《收房确认书》及安置房钥匙,完成安置房交付。
签约人需携带资料包括《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广州北站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农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收房通知书》、《广州北站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摇珠定房结果确认书》及其他资料(如涉及)。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收房的签约人应按照所对应时间段到达现场,配合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并签到,若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向工作人员反映,另行安排时间。参加验房时不要携带任何有毒、放射性、易燃易爆(如打火机、汽油等)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违规物品将予以没收,责任自负。
(二)临时过渡用房补贴对于已经交付的安置房面积部分不再发放(按本次交付安置房面积占总安置面积的比例来计算停发的临时过渡用房补贴),小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至本次安置房交付当月止。
(三)安置房交付的流程、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以新华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为准;请签约人及时留意新华街道办事处宣传栏、新街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今日花都》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新华街道办事处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方案并公布实施。
附件:《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开放日程安排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日
附件:《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安置房开放日程安排表》
序号
安置房开放时间段
日期时间
1
选房顺序号:1-46号
(除6、8、30、35、43、44外)
8/8/23
9:00-11:30
2
选房顺序号:47-112号
(除47、55、66、67、69、75、82、85、89、93、96、97、102、106外)
8/8/23
14:00-17:30
3
选房顺序号:113-167号
(除117、126、134、135、136、137、140、143、145、147、151、156、159、164、166外)
8/9/23
9:00-11:30
4
选房顺序号:168-236号
(除170、173、175、183、189、195、199、201、205、212、218、220、221、225、229、230、232外)
8/9/23
14:00-17:30
5
选房顺序号:237-289号
(除239、243、244、255、257、261、270、272、275、276、277、279、282外)
8/10/23
9:00-11:30
6
选房顺序号290-363号
(除290、291、301、303、307、309、320、321、328、331、333、334、335、339、340、342、347、348、349、350、352、358外)
8/10/23
14:00-17:30
7
选房顺序号:364-423号
(除367、369、370、377、378、381、382、384、391、392、405、406、407、408、411、412、413、416、417、420外)
8/11/23
9:00-11:30
8
选房顺序号:424-492号
(除425、428、431、434、435、437、441、443、450、452、460、468、472、475、482、484、489外)
8/11/23
14:00-17:30
9
选房顺序号:493-540号
(除496、499、503、508、516、521、533、539外)
8/12/23
9:00-11:30
10
选房顺序号:541-616号
(除542、545、546、547、548、553、554、560、561、566、572、573、574、576、581、583、586、590、591、594、603、604、612、613外)
8/12/23
14:00-17:30
11
选房顺序号617-660
(除625、650、651、657外)
8/13/23
9:00-11:30
12
选房顺序号661-726
(除661、662、668、674、675、680、686、693、698、706、714、717、719、722号外)
8/13/23
14:00-17:30
13
选房顺序号727-781
(除727、731、732、733、735、740、744、750、760、766、770、771、774、775、779外)
8/14/23
9:00-11:30
14
选房顺序号782-838
(除782、790、791、793、794、807、817、826、833、834外)
8/14/23
14:00-17:30
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喻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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